1、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社会工作综合测评加分建议表注: 1、综合评定分是该同学在所在团体整体表现的评价,最高分为 100 分,由所在团体根据该同学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贡献综合评定。建议所在院系参照综合评定分、结合本院(系)有关政策,在综合测评时给予适当加分。2、有多项社会工作兼职的同学,请各院(系)在综合测评中酌情予以考虑。姓名 性别 院(系)级专业所在团体 工作部门担任职务 任职时间 至其他社会工作职务所对应级别(请申请人勾注):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青年、学生科协主席团正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团体联合
2、会、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青年、学生科协主席团副职,青年团校副秘书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青年、学生科协各部部长、各学生社团负责人正职(社长) 、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各分队队长、大学生艺术团各分团团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青年、学生科协各部副部长、各学生团体负责人副职(副社长) 、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各分队副队长、大学生艺术团各分团副团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青年、学生科协、青年团校干事、队员团体意见(由所在团体评定填写)工作表现综合评定分_分学生组织团体负责人签字: (盖章)团委意见主管老师签字:(盖章)院系意见综合测评加_ 分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制表 北京师范大学团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