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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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第 6 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 14 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全面改革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有关精神,以及南京医科大学对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制度改革的设想,结合我校硕士生培养与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对我校审核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作如下规定:一、主要原则1、本着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学科结构调整,有利于立足国内,培养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所需的、与国际水平相当的硕士的原则。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岗位任职资格的审核,应该适应和满足改进硕士生培养工作和提高硕士生培养质量的需要,适应和满足学科建设和学科结构调整的需要,适应

2、和满足改善硕导队伍结构和培养扶植新的学科(学术)带头人的需要。2、硕导遴选的根本依据为申请人的学术道德、学术水平及其所具有的培养和指导研究生的支撑条件。在遴选过程中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3、硕导所从事研究工作的主要研究方向应属于本校硕士学位授予点所在的学科,且限在一个授权点申报和审定。二、硕士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2、申请者一般应是我校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领域内学术造诣较深的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一般应在 55 周岁以下,个别有突出贡献且确有实际需

3、要的,年龄也不应超过 57 周岁。申请者必须是硕士学位获得者。3、获得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4、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或临床工作经验,所从事的主要研究方向特色较突出,有比较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应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前沿的发展趋势。具体条件如下:(1)论文、论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在省级以上刊物上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6 篇以上,其中:社会科学类学科至少有 2 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自然科学类学科至少有 1 篇影响因子大于 2.0 的 SCI 论文; 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 SCI 论文 3 篇以上,其中单篇影响因子 4

4、.0 以上 1 篇,或累计影响因子 9.0 以上;撰写正式出版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本人撰写 15 万字以上(或编撰正式出版的规划教材,本人编写 5 万字以上) ,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4 篇以上,其中:社会科学类学科至少有 2 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自然科学类学科至少有 1 篇影响因子大于 2.0 的 SCI论文。译文、文献综述、简报、摘要、讲座、病例报告等不计入学术论著。获 1项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一)可相当于 1 篇外文源 SCI、EI 论文,主编 1 部学术专著可相当于 1 篇国内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或 CSSCI 收录期

5、刊的论著。(2)所在学科具有稳定的学术研究方向,申请人目前正在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含省、部及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 。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的申请人,目前本人可支配的科研经费应在 10 万元以上;从事临床医学工作的申请人应在 6 万元以上;人文社会学科专业的申请人应在 2 万元以上。横向课题可支配的科研经费应在 20 万元以上。(3)具有培养研究生的初步经验。应至少协助指导过一届硕士生,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对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要求,并至少为本科生主讲过一门学位课程或较高水平的专业课程。(4)能够坚持日常科研教学工作,担负起实际指导硕士生的职责。有协助本人指导硕士生的

6、学术队伍,其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相对合理。三、硕士生指导教师职责1、全面负责所指导硕士生的培养质量,坚持标准、严格管理,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2、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制定硕士生培养计划(包括培养目标、学位课程、科研选题、实验内容、实践环节及课题研究所需的必备条件) ,合理安排和审批研究生课题经费,提供硕士生必要的科研经费。督促、检查硕士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报告和开展学位论文的科研工作、临床工作。3、审定硕士生论文工作计划,修改文献综述和学位论文,提出是否同意申请论文答辩的具体意见,并对学位论文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4、确定和安排硕士生论文预答辩和正式答辩的有关事

7、宜。5、对特别优秀的硕士生可按有关规定推荐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对不宜继续培养的硕士生,有责任向主管部门提交不宜培养的报告。6、对即将毕业硕士生的工作去向提出建议,关心和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做好硕士生的就业工作。四、审核硕士生指导教师的程序和办法1、申请人向所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申请表 ,并提供相应的科研和教学成果证明材料。2、申请人可在已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的专业范围内申报硕导任职资格。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审,在综合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有关条件时,应认真核实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同时审核申请人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及本人的实际水平与能力是否符合学科建设和发

8、展的需要。到会委员应至少为全体分委员会委员的 2/3,获到会委员半数及以上赞成票者作为通过并进入下一程序。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分委会决议通过的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者名单逐个进行审核,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到会委员应至少为全体委员的 2/3,获到会委员半数及以上赞成票者作为正式通过。如对限定名额进行投票,可以用简单多数的方式决定是否通过。通过者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之内为争议期,争议期结束无异议者获得硕导资格。5、获得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者从下一年度可正式招收硕士研究生。五、引进人才的硕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与审核程序1、在原单位已取得硕导任职资格者,其硕导岗位任职资

9、格在提供原单位证明后,直接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表决。2、在原单位未取得硕导任职资格者,其硕导任职资格的申请,按照审核新增硕导的基本条件和程序进行。六、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认定与审核程序兼职硕导任职资格的认定和审核,必须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从严要求,保证质量,并须由我校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程序。1、申请我校兼职硕导的人员应先取得我校兼职副教授资格。2、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员,若在原单位已取得硕导岗位任职资格的,按(五、1)规定的认定程序进行;否则,其兼职硕导任职资格按审核新增硕导的基本条件和程序进行。3、在我校兼任硕导的人员,须履行我校硕导的各项职责,一般不在第三

10、单位兼任硕导。4、在我校兼任硕导的人员,其在指导我校硕士生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包括论文) ,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南京医科大学。七、跨学科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条件及审核程序允许硕导根据自己的学科专长申请跨学科担任硕导。同时,鼓励硕导通过聘请相关学科教师组成硕士生指导小组的形式对硕士生进行联合指导,以真正实现学术研究的交叉和融合。1、跨学科申请硕导任职资格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应已获得我校硕导任职资格并完整指导过一届硕士生,在已担任硕导的学科领域和拟跨的学科领域均已形成有特色的研究方向,两个学科有紧密联系或有很强的交叉融合,且社会对申请人所在学科和拟跨学科联合培养研究生有迫切需求。(2)申

11、请人在拟跨的学科专业领域内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近五年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与拟跨学科专业密切相关的论文至少 3 篇,或已发表 SCI、EI 收录的论文至少 1 篇。(3)目前正在承担与拟跨学科专业密切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有培养拟跨学科专业硕士生充足的科研经费、基础条件及协助人员。(4)申请人最多可跨原学科以外的一个一级学科申请硕导任职资格。2、跨学科申请硕导任职资格的审核程序(1)拟跨学科与原学科属相同一级学科的,只需该一级学科所属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2)拟跨学科与原学科属不同一级学科的,应先后取得原学科和拟跨学科所属的两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

12、定委员会审核表决,通过后由学校张榜公示。(3)跨学科招收硕士生的导师应填写南京医科大学跨学科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审批表 ,其硕导任职资格通过后,应按该培养计划进行硕士生培养。八、硕士生指导教师检查与评估制度学校将完善硕士生教育质量自我检查和评估制度,并加强对硕士生指导教师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评估。对在检查或评估过程中表现优异的硕导给予奖励,对不能保证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的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和硕士生指导教师,将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减少硕士生招生数、暂停招生、撤销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等处理。同时,我校自行审定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工作自觉接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备注:1、上述关于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例同时作为硕士生导师能否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依据,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每年定期审核一次。2、在材料申报过程中有造假行为者,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下一次申报资格。如未能及时发现,已取得硕导任职资格的,一经查实,予以撤消。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等重大需要,对本条例进行适当调整,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4、本条例中教授或副教授指学校、省教育厅和省人事厅批准的教授或副教授职称。5、本条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6、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生导师的基本条件”自动废除。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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