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中科技大学年度“十大科技新星”评选办法(暂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优秀青年科技人员的培养和支持,营造校内良好的科研氛围,提高学校科研质量,学校决定评选年度“十大科技新星” 。一、申报条件申请人应为我校青年科研工作者,年龄一般在 40 周岁以下。申请人应具备高尚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为人正派,具有团队协作能力和奉献精神。申请人参评的主要科研成果应该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际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2)各级人才计划获得者;(3)国家级、省部级奖励主要完成人;(4)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课题)主要参与者;(5)实现重大转化的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6)其他突出业绩。二、评审程序(1)个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年度“十大科技新星”申报表 ;(2)院、系(所)审查推荐,并将审查推荐意见和申报人选相关材料报科发院;2(3)学校组织评审;(4)学校公示入选名单,公示期为三天;(5)学校表彰,并颁发入选证书和奖金。三、奖励与支持(1)授予华中科技大学年度“十大科技新星”荣誉称号;(2)学校在自主创新基金中给予不少于 50 万元的经费支持;本办法由科发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16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