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原广西大化县金河水泥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文件资料一、咨询、展示拍品时间:2018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2月 11 日二、拍卖时间:2018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2:50三、拍卖地点:河池市政府小区一排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四、联系电话: 07782292600 07785829868五、双方声明:竞买人于本页文件资料上签名,即表示已收阅本文件资料的拍卖规则、报名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目录,认可其中的各项条款规定和约定,受之约束。主办单位: 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交易服务单位(拍卖方): 河池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大化瑶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所竞 买 方
2、: 2018 年 11 月 21 日 2拍卖规则一、竞买人领取号牌进入拍卖厅参加竞买,即表示同意遵守本规则的各项条款规定,同时表示对拍卖标的物的完全认可,竞买人自行决定其竞买行为并承担相关责任。二、竞买人入场时,凭竞买资格证换取号牌入场。退场时交还号牌。三、竞买人包括随从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不得在竞买过程中互相串通。如发现有恶意串通行为,将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依法提交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四、拍卖师于拍卖前提示竞买人认真阅读本次拍卖会文件资料上的拍卖规则 、 报名竞买须知 、 拍卖标的目录 ,宣布有关注意事项。五、拍卖标的物是否设有保留价,拍卖师在拍卖会进行中予以说明,竞买人
3、的应价达不到保留价的,该应价不发生效力。六、拍卖开始时,由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并规定加价幅度,然后由竞买人举牌应价,也可以高于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整倍数口头报价,竞买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或报价时,该应价或报价即丧失效力。拍卖师连续三次报出最高应价,且该应价达到保留价或超过保留价,无人再加价的,则由拍卖师以击槌方式宣布拍卖成交。七、最高应价者一经举牌应价或口头报价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视同违约,由拍卖人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八、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如三次报价无人应价,该标的物拍卖不成交;如委托人当场调整拍卖保留价和起拍价的,拍卖师重新报价,竞买人重新应价。九、拍卖
4、成交后,拍卖人与买受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须按报名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限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十、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1. 举牌应价或口头报价且该应价达到保留价而反悔的;2. 拖延、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3. 未按约定期限付清拍卖佣金、土地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的;4. 提供假伪证件隐瞒事实,造假欺诈的;5. 拍卖成交后发现买受人在竞买过程中互相串通的。对违约者,拍卖人将取消其买受人资格,不退回竞买人于拍卖前缴交的竞买保证金。所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拍卖人的拍卖佣金、土地交易服务费及其它费用损失,剩余部分留存拍卖人处用于对委托人损失的补偿。
5、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拍卖人将该拍卖标的物再行拍卖。再行拍卖时,成交价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的,由买受人补足差额。3报名竞买须知为规范拍卖行为,保护拍卖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拍卖标的物委托方给予的竞买条件,特制订本须知。一、竞买人资格: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外 的 法 人 、 自 然 人 和 其他 组 织 均 可 参 加 竞 买 ( 凡 有 欠 缴 大 化 瑶 族 自 治 县 土 地 出 让 金 的 法 人 、自 然 人 和 其 他 组 织 及 法 律 、 法 规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 。 竞 买 人 可 单 独竞 买 ,
6、 也 可 联 合 竞 买 , 联 合 竞 买 的 , 须 提 交 联 合 竞 买 协 议 书 。二、竞买人必须按照拍卖出让公告的规定,于 2018 年 12月 11 日 12 时前向拍卖人指定的银行帐户缴交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户名: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114810029300064535。如竞买保证金交款人不是竞买人,付款用途还须注明代竞买人缴交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按拍卖出让公告的要求缴交了一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所递交的竞买材料经审查合格,即自动获得与该保证金相对应标的物的竞买资格,同时获得低于该保证金
7、数额要求的其它标的物竞买资格。若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放弃或没有竞得该保证金对应的标的物,则可参与其它低于该保证金数额要求相应标的物的竞买。三、参加竞买拍卖标的物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必须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本公告公布的网址下载打印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竞买申请表格,据实填写竞买申请书连同竞买保证金缴付凭证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 16 时前向拍卖人提出竞买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有效证件和材料(复印件签字盖章):(一)企业法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必须持有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组织报名参加竞买的,必须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代
8、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自然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他人参加竞买,必须持有委托人的授权证明书原件、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和代理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竞买人提交的上述有效证件和材料、竞买保证金缴付凭证原件以及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竞买人具备申请条件的,由拍卖人于2018 年 12 月 11 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证 。4四、拍卖人向竞买人提供的拍卖出让相关文件资料包括:1、 拍卖规则 ;2、 报名竞买须知 ;3、 拍卖标的目录 。五、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拍卖人提供的拍卖会文件资料,充分全面了解查验拍卖标的现状,慎重估价,决定自己的竞
9、买行为。一经应价即表示已经完全了解标的情况和拍卖规则,愿意承担有关责任和履行相关义务。六、拍卖出让地块开发利用条件:1.买受人必须按照大化县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宗地内设定规划设计条件(具体材料和图件由大化县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和负责解释) 、大化县国土资源局审定通过的实际供地勘测定界红线图和与大化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开发建设和利用土地。经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后,方可进场动工建设。2.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规划配套的办公、居住建筑密度不大于7%。3.政府保留对出让地块的规划调整权,政府为公益事业需要在出让地块范围内布置建设公益配套项目的,买受人允许布置建设。
10、4.根据大化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1、2、3 号地块规划为碳酸钙产业加工基地、劳动密集型产业基地和建材生产基地。竞买人报名前可到大化县工信局或大化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了解该宗地块的规划情况。5.根据大化县公路建设规划,古肖路口至龙口社齐公路拟征收(收回)1、2 号地块部分土地和地上建筑物1 号地块公路占用面积约 3.19 亩,并推倒办公楼;2 号地块公路占用面积约 1.23 亩,具体以实际征收(收回)土地面积为准,但工程还未动工,本次拍卖出让不再调整 1、2 号两宗土地面积,按宗地红线图的面积拍卖出让,买受人必须按大化县公路建设规划允许征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征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参照
11、大化县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款归买受人所有。竞买人报名前可到公路征地办公室(设在大化县交通运输局)或者大化县征地拆迁办咨询补偿有关情况。6.通过 2 号地块的机耕路,宽度为 3 米,土地面积约 1459.6平方米。拍卖土地面积包含机耕路所占面积,在该地块规划红线内,5买受人必须保留该机耕路作为公共道路,在确保该机耕路畅通不影响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的前提下,可调整线路。七、竞买人应事先到相关部门了解标的产权过户、办证所需税、费情况。在付清全部价款后,买受人应当及时持拍卖人和委托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如买受人不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
12、行承担。八、拍卖人保证拍卖标的物处于合法状态,可以对其进行所有权或其它相关权益的处分;竞买人经拍卖会前的标的物展示或预展阶段,已对拍卖标的物本身及其相关权利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拍卖人以现状对其进行拍卖。九、拍卖人通过图录、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小张传单、墙体广告等形式对于拍品状况之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依法对拍品的真伪和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已亲自审看展示或预展的拍卖标的,并凭借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品的真伪、品质及价值进行了准确判断,对其瑕疵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 十、对于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如拍卖会上竞买人未能竞得任何拍品,由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拍卖会
13、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给竞买人。根据广西大化县金河水泥厂清算工作组委托要求,竞买人如能成功竞得某拍品,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成交后,由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入河池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账户,扣除拍卖佣金和土地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出让成交价款。十一、拍卖人应在拍卖成交后立即提供与拍卖标的及成交金额一致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及时要求买受人签署;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及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对于买受人拖延及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十二、本次拍卖由拍卖师根据标的物起拍价确定竞价阶梯,拍卖进行中拍卖师可以临时调整竞价阶梯。十三、买受人必须在拍卖出让成交之日起 10 个工
14、作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与大化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且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1 个月内交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逾期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交清成交价款的,委托人有权收回拍卖出让成交的地6块,拍卖方 和 出 让 方 有 权 终 止 已 签 订 的 拍 卖 成 交 确 认 书 和 国 有建 设 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将该出让地块另行出让,同时对买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该出让地块另行出让时成交价低于本次出让成交价的,由买受人补足差额价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十四、本次所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清
15、拍卖成交款项后,由委托人将拍卖出让地块按现状及本文件资料的约定交付给买受人。十五、在拍卖出让地块进行交付后,由买受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出让地块有关材料到国土部门(大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逾期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十六、本次拍卖会所拍卖的 1、2 号标的物成交价仅含土地出让价款(含土地出让金)和地上建筑物价款,3 号标的物成交价仅含土地出让价款(含土地出让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土地开发过程中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平整产生的费用,以及办理土地使用权、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规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支付。十七、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16、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向买受人收取土地交易服务费。拍卖出让地块规划设计、勘测定界、出让活动、开发建设和土地登记等各个环节所涉及的规费、税费、服务性收费,由买受人自行缴纳。十八、本次拍卖标的物所称土地面积如与标的物实测面积有误差,则以标的物的现状面积为准,成交后拍卖方不负责由于面积误差引起的价款补偿。十九、本次所拍卖的标的物实行有底价增价的拍卖方式进行拍卖,竞买人出价达不到底价的不成交,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且该出价达到或超过底价的,该出价者即为买受人。二十、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向拍卖人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以及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交的成交价款,由竞买人、买受人自
17、行妥善保管银行回单原件,作为交款的凭据,拍卖人不出具收款收据。成交后,委托人、拍卖人不提供货物销售发票。二十一、因本次拍卖所发生的纠纷不能自行和解的,双方均有权在拍卖人所在地的有关机关提起诉讼或仲裁。7拍卖标的目录序号标的名称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土地用途土地出让年限建设用地强度主要指标拍卖参考价(万元)1位于大化镇古感村苏烈屯原广西大化县金河水泥厂生活区、办公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1#地块) ,不含原石材公司的资产33231.92(折合49.85 亩)按现状 工业 50 年建筑密度30%,容积率0.5,绿地率20%7782位于大化镇古感村苏烈屯原广西大化县金河水泥厂生产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2#地块)52028.10(折合78.04 亩)按现状 工业 50 年建筑密度30%,容积率0.5,绿地率20%9753位于大化镇古感村苏烈屯原广西大化县金河水泥厂粘土矿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地块)18893.07(折合28.34 亩) 工业 50 年建筑密度30%,容积率0.5,绿地率20%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