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商州区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源头防治、全民共治和科学治霾、精准治霾的工作思路,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改善全区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特制定本方案。一、我区大气污染防治现状(一)五年来取得显著成效。2013 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将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层层分解落实各级各部门的污染防治责任。切实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等六项措施,严格环境监管,依法依规治理,实现了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中向好,
2、“商州蓝”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二)我区空气质量现状。在看到成效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空气质量与省市考核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细颗粒物(PM 2.5)年均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建筑扬尘管控不到位,扬尘、粉尘污染问题仍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臭氧等复合型污染日益凸显,我区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 1 改善面临巨大压力。(三)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压力不断加大。去年,我区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加之春、秋季雨水充足,气象条件有利于大气降尘,我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成绩较好,但我省关中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国靠后。为此,省、
3、市要求我区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做出更多贡献,以去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基数确定今年考核指标,且年年增加。因此,我们面临的工作压力也在不断加大。二是联防联控的合力仍需加强。部分镇办和部门对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决心不大、措施不硬、投入不足,协调联动尚未有效建立,在落实党委、政府“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要求和自身工作方案上还有不少盲区,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到位的现象。三是复合型大气污染特征愈加明显。臭氧污染呈现时段提前、浓度加重的特点,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工作相对滞后,排放量呈快速增长趋势,已成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明
4、显短板和影响我区夏季空气质量的重要原因。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五新战略”任务,实现市委追赶超越和区委生态、人文、法治、小康商 2 州建设目标,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推进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以增强区域联防联控为主线,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使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颗粒物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显著增强,进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二)工作目标。以颗粒物(PM 10、PM 2.5)防治为
5、重点,协同推进氮氧化物(NO X) 、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臭氧(O 3)前体污染物控制。到 2020 年,全区优良天数平均比例达到 90%(331 天) ,细颗粒物(PM 2.5)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见附表) ,可吸入颗粒物(PM 10)明显下降,臭氧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二氧化硫(SO 2) 、二氧化氮(NO 2) 、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三、主要工作任务(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1.优化产业结构。详细调研,摸清情况,制定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加大服务业扶持力度,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步伐
6、。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各镇办)2.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以散煤削减为主,规上工业以燃 3 料煤削减为主,实施新建项目与煤炭削减任务挂钩机制,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经贸局、区统计局、各镇办)3.稳步推进清洁供暖。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和开发利用力度,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和可再生能源供暖(包括地热供暖、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太阳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 ,新增天然气产量优先用于保障民生用气。2018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城市户表和农村智能电表改造。(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
7、位:供电商丹客户服务中心、各镇办)4.深入推进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原料利用的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2018 年底前,力争秸秆原料产业化利用实现一镇(办)一品,不断提高秸秆高值化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各镇办)开展秸秆还田、青贮饲料、堆肥等综合利用,从源头禁止秸秆焚烧。杜绝使用秸秆、玉米芯、枯枝落叶等生物质燃料。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配合单位:各镇办)5.开展禁煤“清炉”行动。建立健全煤炭流通、使用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全面排查和清理取缔“禁燃区”内现 4 有的煤炭加工、储存、销售场所以
8、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居民生活小煤炉和各类燃煤炉灶,强制更换和使用清洁能源及清洁设施,禁止燃煤炉(灶)具在“禁燃区”内销售,严厉打击“禁燃区”内流动售煤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各镇办) 6.加大燃煤锅炉拆改力度。2020 年底前,所有 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燃煤设施和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全部淘汰,其中,2018 年城市建成区内 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2019 年辖区 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不少于 50%。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经贸局、各镇办)7.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禁燃区内禁止销
9、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燃料项目,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经贸局、交警商州大队、 “四办”及杨峪河镇)(二)持续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8.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和超标排放执法取证能力,推进机动车污染排放执法防控监管及平台建设、完善和升级。通过采取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限行、禁行等手段, 5 倒逼排放不达标等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淘汰。加大货运、物流车辆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牵头单位:交警
10、商州大队,配合单位:区交通局、各镇办)开展对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机场巴士) 、货运车等高排放车辆的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的监督抽测。加强对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排放不达标车辆和维修造假企业。 (区交通局负责车辆维修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车辆销售监管)9.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厂区通勤、出租以及环卫、物流等领域加快推广和普及新能源车。配合上级部门对城市新增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2020 年底前,中心城区燃油和燃气公交车 70%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其中,今年不少于 20%,2019 年不少于 25%。 (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等领域牵头单位:区交通局;城市环卫
11、领域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厂区通勤等领域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各镇办)10.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强化在用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推进环保定期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有效结合,对不达标车辆,及时报告上级公安交警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严查重处柴油货车等“冒黑烟”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行为。 (牵头单位:交警商州大队,配合单位: 6 各镇办)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维护(I/M)制度,在用机动车排放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各镇办)11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认真落实在用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技术规范要求,配合市级有关部门每半年对全区机动车环保
12、检验机构检测仪器进行校验,确保仪器设备精准度,严格年度督查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不按技术规范作业的检测机构暂停或取消其检测资格。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镇办)12.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严格市场准入,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20891-2014)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城市建成区禁止使用不符合国标准要求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压路机、平地机、推土机等非道路工程机械。 (建筑工程领域牵头单位:区住建局;交通工程领域牵头单位:区交通局;农
13、业机械领域牵头单位:区农业局;水利工程领域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镇办)13.加强油品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 7 的车用燃料行为,确保辖区国汽、柴油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镇办)14.建设绿色交通体系。合理规划绕城路线,建立健全标识标牌,引导载货柴油车绕城行驶,严禁进入城区。 (牵头单位:交警商州大队,配合单位: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加快公共交通一体化建设步伐,实现公共交通无缝连接。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各镇办)配合上级部门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
14、行人步行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三)全面开展城市面源污染治理15.全面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严格管控施工扬尘,全面落实建筑施工扬尘管理“七个 100%”,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住建部门管理平台联网。对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力的施工工地、商砼企业、拆迁工地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载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制定不诚信施工单位退出市场机制和取消招投标资格机制。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棚改办、区移民办、各镇办)加强渣土车运输监管,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杜绝超速、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抛洒泄漏、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行为。 (牵头单位:
15、区城管局,配合单位:交警商州大 8 队、区住建局、区棚改办、区移民办、各镇办)16.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按照“海绵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制定道路清扫保洁年度实施方案,实行城市道路领导分段包抓制;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从源头上防止道路扬尘。每年新增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不得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 50%,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2020 年底前,中心城区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的治理,减少道路扬尘污染源。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四办两镇” )17.加强物料堆场扬
16、尘监管。严格落实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 (煤炭等经营领域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建筑领域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工业企业领域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各镇办)18.严管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矿山开采扬尘污染。建筑垃圾消纳场要严格按照扬尘污染防治“七个 100%”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矿山开采企业,特别是碎石场要严格落实道路硬化、 9 湿法作业、车辆冲洗等抑尘措施,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
17、理。 (建筑垃圾消纳场牵头单位:区城管局;矿山开采领域牵头单位:国土商州分局,配合单位:相关镇办)(四)大力提升固定源监管水平19.全面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到 2020 年,完成所有列入国家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 固定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未按国家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各镇办)20.深化工业污染源监管。严格落实商洛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和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 年) ,督导污染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将所有固定污染源纳入环境监管范围,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安装烟气在线监控,监督企业在线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对涉气污染源企业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及时报环境保护部门;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社会化专业机构开展监测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各镇办)21.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控。推进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造、汽修及 4S 店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加强 VOCs 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