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告知书为加强各单位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人,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属下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责任目标实现。特将相关职责告知如下:各二级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符合规定,全面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 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有效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单位安全;(六)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落实新进教职员工上岗前培训。新生入学必须开展相关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教育覆盖率达 100%。(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疏散与灭火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盖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