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ng010307BJ(GB)-PR1经济法经济法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主讲人:曹向龙主讲人:曹向龙案例案例某县以盛产苹果闻名。为发展本地的经济,县里鼓励农民大种苹果,因为苹果比蔬菜的价格高、成本低、易销售。经过县里的广泛动员和技术部门的大力扶持,县里好几万亩苹果长势喜人,外地的水果公司、水果批发部门闻讯赶来要求与当地农民签订合同。在短短的十几天内,苹果的市场价格猛涨,由每公斤收购价八角八分涨至每公斤一元三角。当地政府见苹果的价格如此可观,就想插手苹果的销售。于是县里下发了一个决定,要求各村果农的苹果都要卖给县水果公司,不许擅自卖给外地的客户,并强行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与果农签订了收购合同。果农对此很不满,纷纷找政府说理。政府认为,这么做也全是为了本地的经济建设。果农要求政府撤销决定,政府坚决不肯。双方争执不下,于是诉讼到法院。案情分析案情分析在本案中,县政府干涉果农苹果买卖的行为就是一个典型地利用行政权力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第2款明确规定,政府及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