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9宗罪宗罪2017年12月.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内容内容010203040506070809危险物品肇事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消防责任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罪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罪名一: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是指违反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体包括以下3种情形:释义释义.1国家颁布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2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3虽无明文规定,但反映生产、科研、设计、施工的安全操作客观规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