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国语学院课程与教学论(英语教育学)研究生答辩安排答辩时间:2018 年 11 月 30 日(周五)下午 2:00答辩地点:22 幢一楼连廊会议室答辩主席:唐艳芳(教授、嘉兴学院)委员:余泽超(教授、浙江师范大学)黄小苹(副教授、浙江师范大学)周志远(副教授、浙江师范大学)胡伟杰(副教授、浙江师范大学)答辩秘书:赵婉清(副教授、浙江师范大学)记录:答辩学生:研究生姓名 导师 论文题目 答辩时间安排张晓婷 骆巧丽 图式理论下的文化意识培养在小学英语教学中的研究 14:10-14:40卢英洁 骆巧丽基于形式图式理论的阅读教学方法对初中英语阅读理解的影响14:40-15:10高艳平 郑志恋 翻转课堂
2、在高职 ESP 教学中运用的实验研究 15:10-15:40答辩委员会评议及表决 15:40-16:00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决议及表决结果 16:00-16:10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一、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议程及其它有关事项。二、学位申请人就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研究成果、创新之处等进行报告, 硕士生陈述时间不少于 10 分钟。三、答辩委员提问,对学位论文选题的意义、研究工作的独立见解、写作规范性与写作质量等提出明确意见,硕士生针对提问进行清晰回答。硕士生不少于 15 分钟。四、休会,答辩委员会单独举行内部会议进行评议,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并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 2/3(不含 2/3)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须由主席签字;五、复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如果硕士论文未达到硕士学位水平,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半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如仍不合格,不再授予硕士学位。六、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论文答辩会结束。答辩研究生必须完成以上所有程序方为有效,不可以提前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