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卫生检验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毕业实习 英文名称:Graduation internship课程代码:504009060 实习周数:12 学分:6面向专业:卫生检验 开课单位:华西公共卫生学院一、实习目的及要求毕业实习是在完成在校理论和实践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将所学的预防医学基础知识与卫生检验专业知识综合运用于现场实践,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发现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总体要求:1. 初步了解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性质、任务和职责,熟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的常规卫生检验和卫生监督工作,并了解与检验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2. 熟悉食品、饮水、空气和生物材料等样品中有毒有
2、害物质的理化检验方法及相关样品的微生物检验方法。了解日常工作中的检验质量控制方法。3. 培 养 严 谨 的 工 作 作 风 和 规 范 的 操 作 能 力 , 如 实 记 录 与 正 确 处 理 实 验 数 据 。4. 了 解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处 理 的 程 序 , 认 识 卫 生 检 验 在 处 理 “事 件 ”中 的 作 用 。二、实习内容实习分为卫生理化检验和卫生微生物检验两大部分,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实习内容。(一)卫生理化检验1. 样品的采集、保存和处理方法(1)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根据样品和被测物的理化性质拟定保存方法和处理方法(
3、避免污染、吸附、沉淀等的措施;样品消化、灰化、浸提、萃取、沉淀、分馏等分离和富集被测物的方法) ;(2)水样的采集、保存和处理方法;- 2 -(3)空气样本(粉尘、气体、气溶胶)的采集、保存和处理方法;(4)食品样品的采集、保存、预处理方法;(5)生物材料(血、尿、头发等的)采集、保存和处理方法;(6)化妆品样品的处理方法;(7)食品食具(容器)和包装材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提取方法。2. 卫生理化检验技术(1)分光光度法在卫生理化检验中的应用;(2)电位分析法在卫生理化检验中的应用;(3)色谱法(或色谱质谱联用法)在卫生理化检验中的应用;(4)原子吸收光谱法(或 ICP-AES,ICP-MS 法
4、)在卫生理化检验中的应用;(5)卫生理化检验中的快速检测技术。3. 卫生理化检验中的质量控制和数据处理熟 悉 卫 生 理 化 检 验 常 用 质 控 和 数 据 处 理 方 法 。 学 会 书 写 和 阅 读 检 验 报 告 , 并能 够 对 实 验 现 象 和 结 果 做 出 合 理 的 分 析 和 解 释 。(二)卫生微生物检验1.细菌学检验(1)各类培养基(基础、营养、鉴别、选择)的制备、培养基制备的注意事项、各种基本试剂的配制。(2)肠道病原菌(沙门菌、志贺菌、弯曲菌、弧菌等)的分离鉴定到型、亚型,各种标本(粪便、肛拭子、污水等) 的采集及各种增菌的方法。(3)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
5、脑膜炎球菌、淋球菌、肺炎球菌、白喉杆菌、钩端螺旋体等微生物的标本采集,分离培养及鉴定。(4)细菌感染疾病的实验室快速诊断方法及各种免疫学检测方法。(5)参加一次带菌者或疫情调查、并写出较高质量的工作总结。(6)实习期间,如遇疫情发生,学生应参加全过程,追踪传染源、传播途径、疫源地、疫区及隔离、消毒和杀虫等处理。2. 病毒学检验(1) 原代细胞、二倍体细胞、传代细胞的培养;中和试验、空斑试验、补体结合试验,病毒致细胞病变的观察。(2)乙型肝炎病毒(两对半)的检测、静脉采血、血清分离保存。- 3 -(3)流感病毒的分离鉴定,人群的抗体水平测定,血凝及血凝抑制试验,红细胞吸附试验。(4)HIV 的初
6、筛试验,有条件的进行确证试验。3.卫生微生物检验(1)各种食品(乳、蛋、豆肉制品、罐头、饮料等)样品的正确采集及送检。食品中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的检验,细菌及细菌毒素引起的食物中毒(或模拟食物中毒标本)的检验。(2)生活饮用水、水源水、污水等各种水标本的采集,标本中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及特定菌的检验。(3)公共场所空气中的细菌总数,乙型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4)化妆品的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绿脓单细胞菌等的细菌学检验。(5)消毒效果检测,医药品的灭菌试验,热力灭菌方法效果监测。三、实习的组织与实施学院根据各教学基地的条件,在实习前一个月将学生实习名单发至实习单位,并根据学生人数
7、、专业,指派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按照实习大纲与基地单位共同拟定实习实施计划,讲授实习大纲内容,让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和要求。指导学生写好实习作业、实习报告等。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应及时处理。贯彻启发式的实习指导原则,教师要认真进行辅导答疑,要求学生勤观摩、勤思考、勤动手。实习结束后,根据学生实习量化考核结果、实习报告的质量评定实习成绩。四、对实习学生的要求(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密及劳动纪律等有关制度。(二)严于律己,要树立吃苦耐劳的精神,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三)必须服从实习单位的统一安排和指挥,遵守实习的有关规章制度。实习中
8、最好统一行动,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实习期间未经实习指导教师允许,不得独自行动和在外住宿。学生因违纪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并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4 -(四)按时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实习项目,并按要求完成实习作业、实习报告等。五、实习指导书及主要参考资料由实习指导教师指定。六、实习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每个科室实习结束后,进行出科考试;实习最后一周学生完成实习报告,一式两份,原件交实习主管部门,复印件交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成绩由实习量化考核成绩(含出科考试成绩)和实习报告成绩组成,量化成绩占 80 %,实习报告成绩占 20 %。全部成绩采用百分制,各基地单位实习学生的平均成绩不得 90 分。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实习成绩:(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者;(2)实习中缺课达三分之一以上或者无故旷课三天以上者;(3)实习中严重违反实习纪律,造成严重安全责任事故、其它严重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者。大纲执笔人:张平 大纲审定人:孙成均 时间:2012 年 4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