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皆有道”,世界上任何物质都受规律约束,彼此之间既对立又互相联系。产生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的经济地位、文化素质、思想习俗、生活理想、价值观念等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审美观念,然而单从形式条件来评价某一事物或某一视觉形象时,对于美或丑的感觉在大多数人中间还是存在着一种基本共识。如在我们的视觉经验中,高大的杉树、耸立的高楼大厦、巍峨的山峦等,都表现为垂直线,因而垂直线在视觉形式上给人以上升、高大、威严等感受;而水平线则使人联想到地平线、一望无际的平原、风平浪静的大海等,因而产生开阔、徐缓、平静等感受这些源于生活积累的共识,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积累得来的,它的依据就是客观存在的美的规律,我们称之为形式美法则。探讨形式美的法则,是所有设计学科共同的课题。任何一件具有存在价值的事物都必定具备合乎逻辑的内容和形式,如对称、均衡、节奏、韵律、对比、调和等。在西方,自古希腊时代开始就有一些学者与艺术家提出了美的形式法则的理论,时至今日,形式美法则已经成为现代设计的理论基础。形式美法则和谐和谐的各部分要素 要有差异性。强调大统一,小对比对比又称对照,把质或量反差很大的两个要素成功的配列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