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波(北仑)公共实训中心窗帘采购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1、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价格分、技术分、商务资信分三部分。根据现场安装条件、履约时间等,按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按评标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搞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也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为。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 技术分+ 商务分2、评标标准(1)价格分(40 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
2、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示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2)技术(45 分) 、商务资信(15 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投标人对所投产品技术要求的响应。5-10 分对本项目的有效措施和合理化建议。4-8 分投标人的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4-8 分投标人的安装队伍。2-5 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由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关于所投货物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分。3 分根据样品的美观、实用性进行评分。4-8 分技术分(45)分备品备件提供。3 分投标人的人员配备力量、企业实力。3-5 分提供 2011 年至今类似项目的成功业绩。一个得 1 分,最多 3 分。售后服务及相关承诺。2 分快速服务相应措施。2 分投标文件制作情况。2 分商务资信分(15分)在用户要求质保期基础上没增加半年得 0.5 分,最多 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