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沙湾县煤炭工业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表(行政处罚类)单位(盖章):沙湾县煤炭工业管理局职权名称序号 职权编码 项目 子项 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责任主体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的依据 追责情形1 654223231CF00101对煤矿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律规定职责的处罚1.对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第十八条第一款:(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九十一条: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 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 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 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公民 煤管科 无沙湾县煤炭工业管理局1.立案阶段:监管中发现存在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由现
3、场执 法人员提出立案请示,由执法机关主要 负责人审查同意后作出立案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2.调查阶段:指定两名以上(含两名)执法人员依法调查(检查)和收集证据;现场检查、 调查时, 执法人员必须出具执法证件;调查和检查必须制作笔录;调查结束,执法人员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连 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报本部门负责人,认为应该给予处罚的,制作处罚请示一并报 本部门负责人;3.告知阶段:(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 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4、。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享有 陈述、申辩和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力;4.送达阶段: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被处罚人,告知其享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决定书的义务;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承担的责任。【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年 3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发布,自 1996 年 10 月1 日起施行,根据 2009 年 8 月 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5、修正,自 2009 年 8 月27 日实施)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一条。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发现违法行为不予处理的情形;2.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情形;3.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4.违规监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5.行政处罚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情形;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2序号 职权编码职权名称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责任主体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的依据 追责情形项目 子项65422323
6、1CF00102 2.对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第十八条第二款:(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 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
7、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 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 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公民 煤管科 无沙湾县煤炭工业管理局1.立案阶段:监管中发现存在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由现场执 法人员提出立案请示,由执法机关主要 负责人审查同意后作出立案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2.调查阶段:指定两名以上(含两名)执法人员依法调查(检查)和收集证据;现场检查、 调查时, 执法人员必须出具执法证件;调查和检查必须制作笔录;调查结束,执法人员填写案件处
8、理呈批表,连 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报本部门负责人,认为应该给予处罚的,制作处罚请示一并报 本部门负责人;3.告知阶段:(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 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享有 陈述、申辩和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力;4.送达阶段: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被处罚人,告知其享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决定书
9、的义务;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承担的责任。【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年 3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发布,自 1996 年 10 月1 日起施行,根据 2009 年 8 月 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自 2009 年 8 月27 日实施)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发现违法行为不予处理的情形;2
10、.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情形;3.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4.违规监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5.行政处罚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情形;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3序号 职权编码职权名称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责任主体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的依据 追责情形项目 子项654223231CF00103 3.对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自 2014 年 12 月 1
1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第三款:(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 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 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 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公民 煤管科
12、 无沙湾县煤炭工业管理局1.立案阶段:监管中发现存在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由现场执 法人员提出立案请示,由执法机关主要 负责人审查同意后作出立案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2.调查阶段:指定两名以上(含两名)执法人员依法调查(检查)和收集证据;现场检查、 调查时, 执法人员必须出具执法证件;调查和检查必须制作笔录;调查结束,执法人员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连 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报本部门负责人,认为应该给予处罚的,制作处罚请示一并报 本部门负责人;3.告知阶段:(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13、;(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 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享有 陈述、申辩和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力;4.送达阶段: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被处罚人,告知其享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决定书的义务;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承担的责任。【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年 3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发布,自 1996 年 10 月1 日起施行,根据 200
14、9 年 8 月 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自 2009 年 8 月27 日实施)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一条。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发现违法行为不予处理的情形;2.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情形;3.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4.违规监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5.行政处罚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情形;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4序号 职权编码职权名称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收费
15、(征收)依据和标准责任主体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的依据 追责情形项目 子项654223231CF00104 4.对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第十八条第第四款(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 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
16、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 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 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公民 煤管科 无沙湾县煤炭工业管理局1.立案阶段:监管中发现存在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由现场执 法人员提出立案请示,由执法机关主要 负责人审查同意后作出立案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2.调查阶段:指定两名以上(含两名)执法人员依法调查(检查)和收集证据;现场检查、 调查时, 执法人
17、员必须出具执法证件;调查和检查必须制作笔录;调查结束,执法人员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连 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报本部门负责人,认为应该给予处罚的,制作处罚请示一并报 本部门负责人;3.告知阶段:(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 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享有 陈述、申辩和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力;4.送达阶段: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被处罚人,
18、告知其享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决定书的义务;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承担的责任。【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年 3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发布,自 1996 年 10 月1 日起施行,根据 2009 年 8 月 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自 2009 年 8 月27 日实施)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
19、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发现违法行为不予处理的情形;2.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情形;3.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4.违规监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5.行政处罚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情形;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5序号 职权编码职权名称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责任主体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的依据 追责情形项目 子项654223231CF00105 5.对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14 年 8
20、 月 31 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第十八条第五款:(五)督促、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 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 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21、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 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公民 煤管科 无沙湾县煤炭工业管理局1.立案阶段:监管中发现存在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由现场执 法人员提出立案请示,由执法机关主要 负责人审查同意后作出立案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2.调查阶段:指定两名以上(含两名)执法人员依法调查(检查)和收集证据;现场检查、 调查时, 执法人员必须出具执法证件;调查和检查必须制作笔录;调查结束,执法人员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连 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报本部门负责人,认为应该给予处罚的,制作处罚请示一并报 本部门负责人;3.告知阶段:(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
22、,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 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享有 陈述、申辩和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力;4.送达阶段: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被处罚人,告知其享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决定书的义务;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承担的责任。【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年 3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
23、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发布,自 1996 年 10 月1 日起施行,根据 2009 年 8 月 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自 2009 年 8 月27 日实施)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一条。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发现违法行为不予处理的情形;2.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情形;3.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4.违规监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5.行政处罚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
24、益的情形;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6序号 职权编码职权名称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责任主体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的依据 追责情形项目 子项654223231CF00106 6.对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第十八条第六款:(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25、,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 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 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 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公民 煤管科 无沙湾县煤炭工业管理局1.立案阶段:监管中发现存在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由现场执 法人员提出立案请示,由执法机关主要 负责人审查同意后
26、作出立案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2.调查阶段:指定两名以上(含两名)执法人员依法调查(检查)和收集证据;现场检查、 调查时, 执法人员必须出具执法证件;调查和检查必须制作笔录;调查结束,执法人员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连 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报本部门负责人,认为应该给予处罚的,制作处罚请示一并报 本部门负责人;3.告知阶段:(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 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集体讨论
27、决定。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享有 陈述、申辩和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力;4.送达阶段: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被处罚人,告知其享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决定书的义务;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承担的责任。【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年 3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发布,自 1996 年 10 月1 日起施行,根据 2009 年 8 月 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自 2009 年 8 月27 日实施)第五十五条、第
28、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发现违法行为不予处理的;2.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3.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4.违规监管造成严重后果的;5.行政处罚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7序号 职权编码职权名称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责任主体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的依据 追责情形项目 子项654223231CF00107 7.对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
29、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第十八条第七款:(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 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 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
30、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 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公民 煤管科 无沙湾县煤炭工业管理局1.立案阶段:监管中发现存在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由现场执 法人员提出立案请示,由执法机关主要 负责人审查同意后作出立案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2.调查阶段:指定两名以上(含两名)执法人员依法调查(检查)和收集证据;现场检查、 调查时, 执法人员必须出具执法证件;调查和检查必须制作笔录;调查结束,执法人员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连 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报本部门负责人,认为应该给予处罚的,制作处罚请示一并报 本部门负责人;
31、3.告知阶段:(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 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享有 陈述、申辩和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力;4.送达阶段: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被处罚人,告知其享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决定书的义务;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承担的责任。【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年 3 月
32、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发布,自 1996 年 10 月1 日起施行,根据 2009 年 8 月 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自 2009 年 8 月27 日实施)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一条。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发现违法行为不予处理的情形;2.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情形;3.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4.违规监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33、;5.行政处罚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情形;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9序号 职权编码职权名称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责任主体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的依据 追责情形项目 子项2 654223231CF00200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政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
34、令限期改正;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 责任。公民 煤管科 无沙湾县煤炭工业管理局1.立案阶段:监管中发现存在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由现场执 法人员提出立案请示,由执法机关主要 负责人审查同意后作出立案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2.调查阶段:指定两名以上(含两名)执法人员依法调查(检查)和收集证据;现场检查、 调查时, 执法人员必须出具执法证件;调查和检查必须制作笔录;调查结束,执法人员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连 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报本部门负责人,认为应该给予处罚的,制作处罚请示一并报 本部门负责人;3.告知阶段:(一)
35、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 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享有 陈述、申辩和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力;4.送达阶段: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被处罚人,告知其享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决定书的义务;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承担的责任。【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年 3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
36、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发布,自 1996 年 10 月1 日起施行,根据 2009 年 8 月 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自 2009 年 8 月27 日实施)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一条。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发现违法行为不予处理的情形;2.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情形;3.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4.违规监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5.行政处罚索取或
37、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情形;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10序号 职权编码职权名称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责任主体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的依据 追责情形项目 子项3 654223231CF00301对煤矿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38、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公民 煤管科 无沙湾县煤炭工业管理局1.立案阶段:监管中发现存在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由现场执 法人员提出立案请示,由执法机关主要 负责人审查同意后作出立案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2.调查阶段:指定两名以上(含两名)执法人员依法调查(检查)和收集证据;现场检查、 调查时, 执法人员必须出具执法证件;调查和检查必须制作笔录;调查结束,执法人员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连 同有关
39、证据材料一并报本部门负责人,认为应该给予处罚的,制作处罚请示一并报 本部门负责人;3.告知阶段:(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 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享有 陈述、申辩和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力;4.送达阶段: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被处罚人,告知其享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决定书的义务;5.其他法律
40、法规规章规定应承担的责任。【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年 3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发布,自 1996 年 10 月1 日起施行,根据 2009 年 8 月 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自 2009 年 8 月27 日实施)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一条。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发现违法行为不予处理的情形;2.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
41、监督不力的情形;3.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4.违规监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5.行政处罚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情形;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11序号 职权编码职权名称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责任主体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的依据 追责情形项目 子项654223231CF00302 2.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中华人民共
42、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公民 煤管科 无沙湾县煤炭工业管理局1.立案阶段:监管中发现存在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由现场执 法人员提出立案请示,由执法机关主要 负责人审查同意后作出立案决定,制作立案决定
43、书;2.调查阶段:指定两名以上(含两名)执法人员依法调查(检查)和收集证据;现场检查、 调查时, 执法人员必须出具执法证件;调查和检查必须制作笔录;调查结束,执法人员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连 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报本部门负责人,认为应该给予处罚的,制作处罚请示一并报 本部门负责人;3.告知阶段:(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 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
44、处罚告知书,告知其享有 陈述、申辩和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力;4.送达阶段: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被处罚人,告知其享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决定书的义务;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承担的责任。【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年 3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发布,自 1996 年 10 月1 日起施行,根据 2009 年 8 月 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自 2009 年 8 月27 日实施)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发现违法行为不予处理的情形;2.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情形;3.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4.违规监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5.行政处罚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情形;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