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水务局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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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宣汉县水务局责任清单序号 1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权力项目名称对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 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实施依据1.法律水法第十一条 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 给予奖 励。 2.行政法规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对节约 和保护水资源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 奖励。责任主体 宣汉县水务局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下 设办公室。评选工作领导小

2、组办公室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 报提 请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县政府研究决定,以 县政府名 义进行表彰。5.其他责任: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8-5223951宣汉县水务局责任清单序号 2权力类型 行政奖

3、励权力项目名称 对水土保持工作中做出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实施依据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工作。对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2.地方性法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 施办法第九条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工作。 对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责任主体 宣汉县水土保持局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下 设办公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

4、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 报提 请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县政府研究决定,以 县政府名义进 行表彰。 5.其他责任: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8-5223951宣汉县水务局责任清单序号 3权力类型行政奖励权力项目名称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也显著

5、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实施依据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一章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 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 为进行检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 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责任主体 宣汉县水务局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下 设办公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 报提 请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县

6、政府研究决定,以 县政府名义进 行表彰。5.其他责任: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18-5223951宣汉县水务局责任清单序号 4权力类型行政奖励权力项目名称对在水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实施依据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水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

7、予表彰和奖励。责任主体 宣汉县水务局责任事项 推荐阶段责任:制定奖励办法、明确 奖励范围和评选标准,按照“ 办法”面向全社会组织进行奖励候选人推荐。审查阶段责任:对推荐的奖励候选人及材料按照相关规定及评奖标准进行审定,经省局批准后报省水利 厅审核。报批阶段责任:对审核后的单位或个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送达阶段责任:省政府批准后, 颁发奖励决定。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

8、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8-5223951宣汉县水务局责任清单序号 5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权力项目名称对在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实施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 1991 年第 86 号令、 2005 年第441 号令修改)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 单位和个人,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一)在执行抗洪抢险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防守得力,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 务者;(二)坚持巡堤查险,遇到险情及时报告,奋力抗洪抢险,成绩显著者;(三)在危险关头,组织群众保护国家和人民 财产, 抢救群众有功者;(四) 为防汛调度、抗洪抢险

9、献计献策,效益显著者;(五)气象、雨情、水情测报和预报准确及时,情报传递迅速,克服困难,抢测洪水,因而减轻重大洪水灾害者;(六)及时供应防汛物料和工具, 爱护防汛器材,节约经费开支,完成防汛抢险任务 成绩显著者;(七)有其他特殊 贡献,成绩显著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务院 2009 年 552 号令)第十二条 对在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 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陕西省实施办法第八条 对在防汛抗洪工作中作出 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责任主体 宣汉县水务局责任事项 推荐阶段责任:按照推荐工作通知要求对推荐材料进行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推荐材料,通知推荐

10、 单位和推荐人, 给出不予受理意 见或一次性告知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材料,逾期不 补正或者经补 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退回推荐材料(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受理的项目,在水利厅网站进行受理 项目公示。审查阶段责任:组成由表彰单位组成的表彰领导小组,对推荐的 奖励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单位和人员均须在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评定最终结果在水利厅网站进行公告。报批阶段责任:对公告后无异议的先进集体或个人报表彰领导小组批准。送达阶段责任:表彰领导小组批准后,送达 奖励决定;信息公开。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

11、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8-5223951宣汉县水务局责任清单序号 6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权力项目名称 对在防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实施依据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给予表彰或者奖 励: (一)在执行抗洪抢险任务时,组织严密,指 挥得当,防守得力,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二)坚持巡堤查险,遇到险情及 时报告, 奋力

12、抗洪抢险,成绩显著者;(三)在危险关头,组织群众保 护国家和人民财产, 抢救群众有功者; (四)为防汛调度、抗洪抢险献 计献策,效益 显著者; (五)气象、雨情、水情测报和预报准确及时,情报传递迅速,克服困难,抢测洪水,因而减轻重大洪水灾害者; (六)及时供应防汛物料和工具, 爱护防汛器材, 节约经费 开支,完成防汛抢险任务成绩显著者; (七)有其他特殊贡献,成绩显 著者。责任主体 宣汉县水务局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下 设办公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

13、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 报提 请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县政府研究决定,以 县政府名义进 行表彰。5.其他责任: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审 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8-5223951宣汉县水务局责任清单序号 7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权力项目名称 对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奖励实施依据 1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一条 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2、 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 对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给予表彰和奖励。3、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七条 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等方面成绩显 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责任主体 宣汉县水务局责任事项 推荐阶段责任:制定奖励办法,明确 奖励范围和评选标准,按照“ 办法”面向全社会定期开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进行推荐材料的形式审查。审查阶段责任:组织省、市、县相关专家和行业管理人员,对入选对象

15、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奖励名单 并公告。报批阶段责任:对公告后无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送达阶段责任:省政府批准后, 颁发奖励决定。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8-5223951宣汉县水务局责任清单序号 8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权力项目名称 对在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保 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实施依据1.地方性法

16、规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八条 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可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责任主体宣汉县水务局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科学制定表彰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报提请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县政府研究决定,以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5.其他责任: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职责的行

17、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8-5223951宣汉县水务局责任清单序号 9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权力项目名称 对保护饮用水水源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实施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 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 检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责任主体 宣汉县水务局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科

18、学制定表彰方案。 2.组织推荐责任: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下 设办公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 报提 请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县政府研究决定,以 县政府名义进 行表彰。5.其他责任: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

19、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8-5223951宣汉县水务局责任清单序号 10权力类型 行政奖励权力项目名称 对河道采砂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的奖励实施依据地方性法规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七条 对河道采砂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 的部门应当及时受理;经查证 属实的,应当对举报人员给予奖励。责任主体 宣汉县水务局责任事项 1.制定方案责任:在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意开展表彰奖励活动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表彰方案。2.组织推荐责任: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下 设办公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 报提 请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公示。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省政府研究决定,以省政府名义 表彰或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水利厅 名义进行表彰。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8-5223951宣汉县水务局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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