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市科技局权力责任清单(2018 年本)序号 权力类型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1 行政处罚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处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接收举报受理阶段,公示接收举报的必要条件,依法受理或不受理;主动现场查处,做好登记;2、审查阶段责任,对举报人提交的举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根据材证据做出假冒或不假冒认定;4、制作决定书并送达。因不履行或不正确
2、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的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或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3、指派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4、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5、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的;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7、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8、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9、玩忽职守,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或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10、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11、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2
3、、其他违法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2序号 权力类型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2 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查封或者扣押第六十四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1、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2、向当事人出示假冒专利产品的证据;3、在获得当事人确认后进行查封、扣押。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
4、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的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证据即查封或扣押的;2、未按法定程序实施查封或扣押的,3、指派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或扣押的;33 行政确认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认定1、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11 修订) 第六条: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高新技术研究与发展规划,加强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2、铜陵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铜政20147 号)第四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人才扶持、质量强市、实施商标和本市软课题研究项目。1、受理阶段责任:受理项目申
5、报单位报送的项目申报书、项目推荐单位的推荐函等材料,对材料的齐全性和内容完整性进行查验。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和补正理由。2、审查阶段: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如实呈报专家评审意见;与市财政局联合考察并审定。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行政确认立项项目或者不确认决定,经公示无异议,正式下达计划。4、送达阶段责任: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资金项目下达文件,发送各项目申报或推荐单位;同时在市科技局网站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项目实施中期检查工作和项目实施完成后的验收工作。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
6、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请材料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予以受理的;3、未严格审核材料产生严重后果的; 4、在项目认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5、在项目认定过程中索取或收受申请人的财物,谋取其他利益的;6、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4序号 权力类型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4 行政规划市科技发展规划拟定、执行和评估1、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11 修订)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科学技术进步工
7、作目标责任制。1、前期准备阶段责任: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建立组织、确定人员、拟定编制方案。2、审查阶段责任:组织编制规划,并对发展规划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论证(专项规划领域以外的相关领域专家应当不少于 1/3)、依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3、上报公布阶段责任:将规划报送市政府,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及时公布。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定期跟踪评估规划实施效果,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该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和发展方向应纳入规划而不予纳入的;2、对不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和
8、发展方向的纳入规划的;3、擅自增加变更规划内容的; 4、未充分听取有关单位的合理意见,造成重大损失的;5、在规划制定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6、在科技发展规划编制过程中索取或收受申请人的财物,谋取其他利益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5序号 权力类型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5 其他权力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和专利纠纷调解第八十五条 除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可以对下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 (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二)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三)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
9、 (四)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五)其他专利纠纷。1、受理立案阶段责任: 请求人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起专利侵权纠纷调解的请求,其提交的请求书及证明材料应当符合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九、十条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告知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材料。请求符合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或补正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同时指定 3 名或 3 名以上单数承办人员组成调解合议组。2、答辩阶段;双方必需按约定时间参加调解,双方任一方不参加调解答辩,调解工作结束。3、如双方同意调解结果则执行并结案;如当事人不服,可
10、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专利调解纠纷处理请求不予受理的;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专利调解纠纷处理请求进行受理的;因调处不当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 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进行调处的;符合听证条件、当事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6.在行政调处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7.在行政调处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6序号权力类型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子项实施依据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序号6 其他权力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推荐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11 修订) 第六条:省和设区的
11、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高新技术研究与发展规划,加强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1、受理阶段责任:受理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的项目申报书,对材料的齐全性和内容完整性进行查验。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和补正理由。2、审查阶段责任: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推荐或不予推荐的决定(不予推荐的告知理由)。4、送达阶段责任:向上级科技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材料和推荐函。5、事后责任:接受监督,及时处理省科技厅的反馈信息。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
12、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受理条件而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受理条件而初审通过并予以推荐的;3、擅自增设变更推荐程序或条件的;4、因未严格初审而产生严重后果的; 5、在推荐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权力、发生腐败行为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7序号 权力类型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7 其他权力 高新技术企业推荐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13、规定的范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十三条“实行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认定制度。”1、受理阶段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予以受理或不予以受理(不予以受理的告知理由)。2、审查阶段责任:会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组织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形式审查意见,做出企业是否参加推荐的决定。3、决定阶段责任:向上级科技部门报送认定申请材料和推荐函。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管。
14、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职责。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查时,做出不公正审查结果,对符合受理条件而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受理条件而初审通过并予以推荐的;3、违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要求的;4、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5、在推荐过程中索取或收受申请人的财物,谋取其他利益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8序号 权力类型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8 其他权力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220 号
15、令) 第十二条:省科技奖候选人由下列组织和个人推荐: (一)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二)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三)高等学校、中央驻皖科研机构;(四)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组织、科学技术专家。1、受理阶段责任:遴选推荐安徽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对推荐项目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2、审查阶段责任:对通过遴选的项目,提出初审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排序。报送市政府确认推荐;市政府出具推荐函,报送至省奖励办。4、事后监管责任:接受监督,及时处理省科技厅的反馈信息。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职责。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
16、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推荐要求的科技奖项目不予推荐的;2、对不符合推荐要求的科技奖项目予以推荐的;3、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履行初审义务,对应给市政府当予以推荐的项目不予推荐,或者对不应推荐的予以推荐的; 4、协助项目推荐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骗取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的;5、在项目初审和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6、在推荐过程中发生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9序号 权力类型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9 其他权力省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专家大院、农业科技特派员
17、)推荐1.“十二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第 9 条园区申报条件:(三)申报园区要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一定的建设规模,有科学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完善的配套政策、并已正式成为省(部)级农业科技园区一年以上。2.关于加强我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意见(科农社2003107 号)四、组织管理“2、园区建设由申报市、县(市)政府主持、承担。同时,成立地方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园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地方配套政策,指导本地园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实施监督等。3.园区所在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应将园区工作作为地方开展农业科技工作的抓手,除协助
18、我厅搞好省级园区建设的管理工作外,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市、县级农业科技园区。 4、园区建设实行“动态、竞争”的运行管理机制。即在现有各种类型农业示范园(区)的基础上,由市科技局统一申报,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在我厅审定后,挂牌“安徽省农业科技园区”;挂牌后还将施行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安徽省农业科技园区”资格。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及现场考察,如实呈报专家评审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推荐或者不予推荐的决定,法定告知(不予推荐的书面告知理由);
19、4、送达阶段责任:向省科技厅报送申请材料,出具推荐函;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管;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认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准予受理的;3、未严格审核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4、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考察的;5、在推荐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10序号 权力类型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10 其他权力 市科学技术奖评审 铜陵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铜政200985号)。1
20、、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报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质审查;3、组织评审阶段责任:对选定的评审专家进行个人资料审查,对评审过程跟踪检查;4、公示阶段责任:对评审公示过程中出现的举报、提出异议等情况进行审查处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职责。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市科学技术奖评审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申请准予受理的;3、未严格审核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4、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的;5、在评审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