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填写注意事项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填写注意事项2011年11月 技术监督站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内部审核中,发现生产单位在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填写方面有理解不清、掌握不透的现象,具体表现在:1、在一些许可证上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监护人、动火作业人、申请人为同一个人;2、未清楚标明动火作业点;3、未按要求编制安全工作方案;4、许可证上未填写动火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或有开始时间无结束时间;5、动火作业类型栏标识不完整;一、概述:一、概述:6、可能产生的危害栏辨识不到位;7、安全措施栏落实不到位;8、气体检测栏中检测时间、位置、检测频次及各项检测值记录不全;气体检测位置、频次未注明;9、有些许可证上气体检测栏的检测人为属地单位的人员,安全监督是施工单位的人员;10、申请人、作业监护人未填写具体的申请和监护时间;11、作业批准人未填写具体的批准时间;12、关闭作业许可证,申请人和批准人未填写具体的时间。一、概述:一、概述:二、具体问题描述:二、具体问题描述:动火作业类动火作业类 型标识不完整型标识不完整 未按气体检测频次未按气体检测频次 的的要求填写测试记录要求填写测试记录 申请人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