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知识普及1.我国对危险废物的定义,在不同的法规、标准中有不同的表述。2005年生效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一、危险废物的概念2 2.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二、固体废物的概念3 3.危险废物特性鉴别分类 感染性(In)腐蚀性(C)易燃性(I)反应性(R)毒性(T)(包括急性毒性、三致毒性、浸出毒性、生态毒性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4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通则(GB5085.7-2007)(GB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固体废物鉴别-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危险废物名录鉴别危险废物特性鉴别标准鉴别专家认定 排除危险废物否否否否是是是是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