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德县县国土资源局责任清单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行政许可1、临时用地审批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同德县国土资源局办理部门:同德县国土资源局 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30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0974-8592743 监督电话:0974-8591901提出申请窗口形式审查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请事项依法不在本级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人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
2、决定申请人申请人当场更正或修改申请材料实质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颁发行政许可证件地籍办实质审查法定期限: 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0 个工作日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及变更用途2.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批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同德县国土资源局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 个工作日办理部门:同德县国土资源局服务电话:0974-8592743 监督投诉电话:0974-8591901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0 个工作日编制挂牌方案上报有批准权
3、的政府审批批准后发布挂牌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索取挂牌文件签订成交确认书10 个工作日内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指定的场所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进行公示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下发用地批复挂牌报价现场竞价挂牌截止时,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公示无异议的2.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同德县国土资源局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办理部门:同德县国土资源局服务电话:0974-8592743 监督投诉电话:0974-8591901申请 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4、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承 办 人提出审查意见领导审 核土地科审 核局负责人审核,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以同意决定不同意的,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理由 同意的,办公室制作决定文件服务 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10 个工作日2.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用途审批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同德县国土资源局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办理部门:同德县国土资源局服务电话:0974-8592743 监督投诉电话:0974-8591901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
5、内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国土资源局组织现场踏勘地籍部门审查同意的,办公室制作决定文件政府审 批征求规划部门意见不同意变更土地用途,说明理由同意的, 办公室制作决定文件(限 5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 诺办结时 限内)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土地资产评估确认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10 个工作日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同德县国土资源局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办理部门:同德县国土资源局服务电话:0974-8592743 监督投诉电话
6、:0974-8591901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10 个工作日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入股4.1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同德县国土资源局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 个工作日办理部门:县国土资源局项目业主提出用地预审请,并提交有关材料报件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其应补充内容监督电话:0974-8591901主办科室:建设用地办公室。主办人员审查其要件,对符合形式要求的进行登记,并出具受件回执(1 个工作日)内业审查,外业踏勘,符合的,拟文(3 个工作日)科室负责任人审查,
7、签字(1 个工作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1 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告知审请人,说明原因对需要转报上级批准的预审项目,出具预审意见书(初审) ,按规定 20 个工作日转报上级属于县国土资源局审批权限,主办科室出具预审意见书(1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974-8592743 监督投诉电话:0974-8591901、8591068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土地资产评估确认局负责人审核,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以同意决定不同意的,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理由 同意的,办公室制作决定
8、文件科室办理变更登记、出租登记、抵押登记等手续承办人提出审核意见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0 个工作日4.2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审批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同德县国土资源局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 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县国土资源局服务电话:0974-8592743 监督投诉电话:0974-8591901、8591068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 对 申请当场审查 作出 处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土地科
9、初审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 4 个工作日)不同意的,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理由 同意的,办公室制作决定文件科室办理登记手续组织地籍调查和测量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科室负责人审核,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以同意决定局 负责 人审 核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0 个工作日5.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零星分散的矿产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审核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同德县国土资源局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 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县国土资源局服务电话:0974-8592743 监督投诉电话:0974-8591901、859
10、1068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主办人员审查其要件,对符合形式要求的进行登记主办人审查,对内容符合要求的,上报局务会材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其应补充内容。局务会会审局务会会审通过后上报县政府县政府通过及县长办公会通过后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请人,说明原因。6.国家基 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同德县国土资源局法定期限:15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 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资料: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原件)2、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并附注 1980 年西安坐标系坐标、矿区面积和开采深度) (原件)3、矿产资源开发利
11、用方案及审批文件(原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复印件,验原件;新设立的法人企业,还需提交复印后加盖工商局印章的公司章程)5、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6、矿山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至少 1 份原件)7、环境影响报告书(1 份)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4 份,至少 1 份原件)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至少 1 份原件)9、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复印件10、占用矿产储量申报登记表(原件)11、按国家和区有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委托州国土局矿产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县国土局办理采矿许可证申请: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民提出申请,填写村民宅基地审
12、批表 ,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审查:村民小组代表、村委会签署意见,报辖区乡镇人民政府现场勘测,提出意见,并审核同意后,以文件形式集中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公示:由村委会公示批准情况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宅院竣工并通过验收后,办理土地登记服务电话:0974-8592743 监督投诉电话:0974-8591901、8591068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 对 申请当场审查 作出 处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承 办 人提出审查意见领导审核审核局负责人审核,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以同意决定不同意的,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理由 同意的,办公室制作决定文件科室于申请人签订基础测绘 成果使用许 可协议书,提供基础测绘成果法定期限:15 个工作日 办理期限:10 个工作日 优化期限:5 个工作日7、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同德县国土资源局办理部门:县国土资源局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0974- 8592743 监督电话:0974-8591901、859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