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 2018 年度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申请流程救助对象:年龄不超过 10 周岁,有康复需求,经评估适合配置辅助器具的贫困残疾儿童;救助标准:辅具适配 1500 元/人,假肢矫形器适配 5000 元/ 人。残疾儿童监护人 向户口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县市区残联 审批救助对象并录入系统,上报市残联。符合适配要求,现场取模或发放辅助器具。分别与服务机构,县市区残联确定儿童辅具使用正常等信息后,将项目经费拨付至相关机构审核,成立专家适配评估组市残联回访儿童使用情况。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服务机构现场对救助对象开展评估适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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