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救济措施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第一节第一节 中国的贸易救济措施及其法律依据中国的贸易救济措施及其法律依据 一、贸易救济的含义一、贸易救济的含义 所谓贸易救济(Trade Remedy)主要是指进口国对国际贸易过程中出现某种特殊情势并对本国国内产业产生不利影响时实施的矫正或补救措施。根据各国立法与实践,贸易救济的职责均由政府机构政府机构承担。我国的贸易救济工贸易救济工作作主要由商务部负责,在涉及农产品的国内产业损害调查时,由商务部会同农业部商务部会同农业部进行。所以,贸易救济是一种行政救济贸易救济是一种行政救济。政府机构政府机构之所以成为贸易救济的提供者,是由贸易救济的特殊性决定的。国际贸易对国内产业的损害,归根结底是一种市场失灵的表现,矫正这种失灵状态,通常可以征收高关税或实行配额。但由于国内产业的生产者并无征税权和限制数量进口的权利,因而并不能消除进口对国内产业的损害。二、贸易救济的三大措施二、贸易救济的三大措施 国际贸易救济措施分为两类,即不公平贸易救济措施和公平贸易救济措施。对于进口产品利用倾销或补贴等手段大举进入国内市场,并给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使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