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常 州 工 学 院 应 届 毕 业 生 “校 友 联 络 志 愿 者 ”聘 用 办 法 (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友网络建设,拓宽学校与校友的联络渠道,增进学校与校友的感情,学校决定每年在应届毕业生中聘用一定数量的志愿者组建“校友联络志愿者”队伍,特制定本办法。一、聘用范围常州工学院应届毕业生中符合如下条件,均可作为聘用对象1.具有良好交际和组织能力,关心母校发展。2.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文字表述能力。3.思想觉悟高,团队意识强,在同学中有广泛的号召力。4.中共党员优先考虑。二、聘用办法1.各学院根据推荐条件,在毕业班级中选拔男、女志愿者至少各 1 名推荐至常州工学院校友联谊会办公
2、室。2.校友联谊会办公室结合推荐情况及实际需求,形成我校校友联络志愿者聘用意见,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反馈各学院。3.各学院根据聘用意见,指定 2-4 名推荐对象为本院联络志愿者学院召集人(应届毕业生少于 400 人的学院,校友志愿者的学院召集人为 2-3 名;应届毕业生多于 400 人的学院,校友志愿者学院召集人至少为 4 名) 。4.学校每年在毕业典礼上为受聘对象举办聘任仪式。三、受聘对象的权利21.学校将为聘用对象提供必要的培训与指导。2.聘用对象将优先获得学校各地校友信息和母校信息。3.校友总会将优先引荐聘用对象与其工作所在地校友联谊会建立联系,共享母校校友资源。4.学校总会将优先引荐聘用对象结识优秀校友,促进个人事业发展。四、受聘对象的义务1.弘扬母校精神,传承母校文化,关注母校发展。2.保持个人联系方式的畅通,及时将个人信息的变动情况反馈到各学院校友联系人处。3.受聘对象中学院召集人保持与本院校友联络志愿者的定期交流,其他校友联络志愿者保持与本班的交流与沟通,定期更新校友信息,及时反馈至毕业学院联系人处。4.积极协助工作所在地校友联谊会工作,协助当地校友会开展活动。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解释权归校友联谊会办公室。常州工学院校友联谊会办公室2018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