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学检查与考评暂行规定.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1522391 上传时间:2019-03-0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学检查与考评暂行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学检查与考评暂行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学检查与考评暂行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学检查与考评暂行规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学检查与考评暂行规定为了保障我院本科教学的工作质量,需要加强和规范过程管理、考评管理。结合我院以往做法和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教学检查包括课堂教学督导听课、上课情况随机抽查、教研活动检查、辅导答疑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毕业论文中期检查与答辩抽查、SRTP 中期检查与验收、教研项目进展抽查和结项督查、考务检查、教学资料检查、问题反馈及改进效果检查等。二、课堂教学督导听课。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教学督导团工作条例(修订) 的通知”和“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学管理暂行条例”中有关规定办理。三、上课情况随机抽查。开学第一周,由学院班子成员随机现场抽查;其余时间,由学院班子成员、

2、学生工作办公室人员、教务人员、学院学生会成员等随机现场抽查。四、教研活动检查。各系需按照教研活动计划开展教研活动,若教研活动时间、地点有变动,需提前向学院和教务处报备。除了学校督导人员随机检查之外,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也需要进行随机检查。五、辅导答疑检查。各位任课老师需按照教学计划安排进行辅导答疑,若辅导答疑时间、地点、方式有变动,需提前向系、学院和教务处报备。除了学校督导人员随机检查之外,学院教学副院长、系主任、教学秘书也需要进行随机检查。六、期中教学检查。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各系主任负责组织人员对系教学工作进行期中教学自查,包括教学进度、非考试周考务、师生座谈会、基层教学组织活动等开展情

3、况检查,并写出检查总结报告;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对各系的教学工作进行督查,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上报教务处。七、毕业论文中期检查与答辩抽查。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各系主任负责组织人员对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包括研究进度、指导情况、存在问题等,并写出中期检查总结;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对各系的毕业论文工作进行督查,形成中期检查总结,上报教务处。毕业论文答辩期间,除了学校督导专家抽查以外,学院组织人员随机抽查答辩情况,并对向学校推荐优秀的学生进行二次答辩或者问辩。八、SRTP(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与验收。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学院组织成立 SRTP 中期检查小组和验收小

4、组,对每年度的 SRTP 项目展开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并向学校推荐优秀SRTP 项目。九、教研项目(含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进展抽查和结项督查。由院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系主任等人员不定期地对教研项目负责人进行询问,了解项目的研究进展状况,并通过职工大会集中提醒、教研活动提示、个别告知等形式或方式对教研项目负责人进行温馨提示,督促进度,确保按时结项。十、考务检查。除了学校对考务工作检查以外,学院需要加强试卷质量检查、考务安排督查、考试现场检查。试卷命题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细则的通知” 、“ 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考试管理细则的通知”和“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学工

5、作规范(试行)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试卷命题之后,由教学副院长最后审核并随机抽取正考试卷。考试任务下达之后,由各系主任安排监考人员,并按时上报学院,在此期间,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要进行适时督查与协调。每学期期初补考、非考试周考试、新生入学复试,由学院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人员、学业导师等组成巡视组,对考试情况随机检查;期末考试,由学院班子成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人员等组成巡视组,分工抽查和检查;CET46 级考试,由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员、二级考点工作人员、学生工作办公室有关人员进行随机检查。十一、教学资料检查。每学期期初,由系主任组织人员对本系的教学资料进行自查,待自查问题纠正后,

6、将教学资料归档,并由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等有关人员进行随机抽查;教务处组织专家组统一检查时,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各系主任需到场协助教学资料检查。十二、问题反馈及改进效果检查。对于检查或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或人员,有关老师或人员要对反馈的问题认真思考、积极改进。教学副院长、系主任、督导专家、教学秘书等人员组成问题反馈及改进效果检查小组,对问题反馈及改进效果进行不定期检查。十三、系教学工作考评。学院班子成员、系主任、督导专家组成学院教学工作考评小组。结合系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检查情况,由学院教学工作考评小组对各系每学年的教学工作进行考评。十四、个人教学工作考评。由系主任组织人员成立系教学工作考评小组。结合个人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检查情况,由系教学工作考评小组对个人的教学工作进行考评,考评情况作为推荐优秀的依据。十五、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试行。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