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师范大学理学院“出彩理学人”评选办法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促进学风、班风建设,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加强学生实践能力锻炼,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成才,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育人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原则,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制定我院学生“出彩理学人”评选办法。一、评选对象杭州师范大学理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二、评选条件第一,热爱祖国,道德高尚,严谨踏实,勇于进取。第二,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
2、度。第三,具有扎实的专业技能知识,晨跑合格,寝室卫生良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生活习惯。第四,有下列情况的学生限制评选或不得评选:1学生在留级、降级、跟班试读期间;2在评奖年度内有不及格科目的; 3未按时缴纳学费的(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学费减免者除外) ;4受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在一年内不能参加本次评选。三、评选奖项及具体评选标准(一) “出彩理学人”典型个人1学习标兵奖:学院平均学分绩点最高者(针对三、四年级);评奖当年在演讲、普通话、书法和现代教育技术运用等各类技能大赛(如师范生技能、实验技能等)、在浙江省或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数学建模、多媒体设计、力学等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
3、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者;发表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等并获省市级表彰奖励者;2道德风尚奖:注重个人思想道德品德修养,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投身于校园文明建设或者校内外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热心公益事业、志愿服务,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表现突出者。3文艺体育奖:在校就读期间在征文、影评、戏剧创作等文学创作比赛中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者,或正式出版文学作品者;或在文学艺术类比赛、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者;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体育比赛中获个人前六名、团体前三名或在市、校级比赛中成绩显著者;个人参加校运会达 2 次及
4、以上,并且个人参赛项目所获成绩均为前三名。4创新创业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成功申报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二者。作为第一负责人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者。组建创业团队,成功创立并注册公司且实际运营良好。5社会工作奖:在学生工作、社会实践等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工作中成绩显著并产生较大影响的表现突出者。6自强励志奖:该奖项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符合理学院“自强之星”评选办法的评选条件,且在学生工作、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合作项目的某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二) “出彩理学人”典型团队1.
5、可以以寝室、班级、党支部、科研小组、体育院队等为单位参与评选。2.每位团队成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志向。3.团队组织健全,干部能以身作则,同学之间团结协作,团队成员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社会公益活动。4.集体荣誉感强,同学之间团结互助,当学年内无一人受到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的处分。5.团队需在思想教育,学术科研,专业技能,体育竞技和文化艺术等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者获得优异成绩。四、评选程序1.凡符合评选标准者有申报资格。1 项事迹只允许申报 1 项奖项。前一年度获奖学生不可重复参选同一奖项。2.可由本人自荐、班级推荐或学生组织推荐,上报申请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3.申请材料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提交符合评选条件者名单,由学院“出彩理学人”评选委员会进行评议,最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获奖者。4.经评审,确定获奖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获奖人选。五、奖励办法1每次评选出 10 项左右“出彩理学人”典型个人或团队,由学院发文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1000 元,在理学院“理响时刻”师生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及奖励。2.获奖证书、奖金一次性发放。六、附则1本办法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杭州师范大学理学院二一五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