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洲卫生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1.医院成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医院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业务人员组成。2.本院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3.报告病种: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 H7N9 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
2、: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4.疫情管理部门负责全院传染病的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报告卡的订正、查重和资料备份工作。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病人、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 2 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
3、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 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 24 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寄送到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其他符合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规范要求报告。6.疫情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做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天上午和下午进行两次传染病报卡签收(包括节假日) 。每月进行一次传染病漏报检查,以规范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薄、传染病登记薄等资料的登记工作,做好自查统计,实施奖惩制度,并将相关资料妥善保管存档。传染病报告卡等纸质资料保存 3 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
4、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电子版材料永久保存。7.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漏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一个月更换一次。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传染病登记制度1.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门诊日志登记的基本项目:患者姓名、家长姓名(14 岁以下患儿时必填) 、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疾病名称、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初诊/ 复诊。2.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诊断为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住院登记项目: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入院/出院诊断,诊断日期、疾病名
5、称等基本项目。3.实验室(包括放射科)应根据检查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登记报告。实验室登记项目: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检查日期和检查人员签名。4.医院传染病管理部门传染病登记薄,内容包括:患者姓名(14 岁以下儿童(含 14 岁)填家长姓名) 、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工作单位(学校或托幼机构名称) 、发病日期、诊断日期、疾病名称、订正时间、报告时间、报卡医师等。5.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6.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
6、范,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传染病报告自查奖惩制度1.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分析、总结、定期报院领导小组。2.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县疾控中心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3.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开展一次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工作,发现漏报和迟报的,对当事人给以一定的处罚。4.年末开展年度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对工作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医院给以适当奖励,对漏报、迟报的部门和个人扣除一定的奖金。传染病培训制度1.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有关院科领导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传染病知识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2.对
7、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3.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或轮岗的医护人员适时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4.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报告管理技术等。5.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培训。6.拒绝参加培训者按有关制度处置。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确保报告系统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网络直报的优势,规范本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的效率与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突发公共卫
8、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制度如下:1、我院为法定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2、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首诊医生负责制。3、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后,根据诊断结果,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发现漏报的应及时补报。4、疫情管理人员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如发现上述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将审核后的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录入网络直报系统。5、网络直报人员收集到传染病报告卡片后,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通过网络直报
9、系统进行实时报告,以便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6、已报告病例如果诊断发生变更、死亡时,责任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7、责任报告人和疫情管理人员应严格保护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8、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 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9、传染病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员、网络直报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10、网络直报人员应保障网络直保系统有关设备和运行环境的
10、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1、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妥善保管,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 8 位以上,并严格保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
11、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3、传染病管理科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2
12、 小时内)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5、医院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6、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
13、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7、医院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8、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9、发现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