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汕头大学医学院 2018 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在省教育厅的直接领导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找准定位,破解难题,优化服务,帮贫扶困,圆满完成 2017 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任务,取得初次就业率本科 97.20%、本硕连读研究生 100%的好成绩,名列我省前茅。2018 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量再创新高,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依然存在不少不确定和不稳定因素,为切实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现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2、的重要论述为遵循,按照教育部写好教育“奋进之笔” 统一要求,遵照2018 年广东省高校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书统一部署,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好就业工作各项任务,切实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国家需求“大舞台”;汇聚创新创业“新动 能” ,以创业带动 就业;打造服务保障“新格局” ,推 动服务 精准化、指导精品化、管理精 细化;健全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促进“招生培养 就业” 全链条联动,努力实现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二、2018 年毕业生基本情况2018 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到 820 万人,创历史新高,将有超过 80 万高校毕业生在广东省求职。今年我院毕业生总数为 483
3、人,其中,临床医学本科 292 人,护理学本科 9 人,临床医学本硕连读七年制 101 人、“5+3”一体化研究生 81 人,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数较去年明显增加。三、具体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 ,建立健全 齐 抓共管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就业创业工作“机构、经费 、人员、 场地” 四到位,找准定位、做好研判,切 实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动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二)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毕业生服务基层。加大就业政策宣传
4、和观念引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综合施策,推动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国家需求“大舞台” ,到城乡基层从事教育文化、健康养老、扶贫开发等工作,组织实施好“ 西部 计 划” 、“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征兵等各 类基层就业项目,落实好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切实引导和鼓励毕业生服务基层、奉献才干、锻炼成长。(三)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是发展的动力源,学院要发挥好创新创业教育的源头作用,将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落实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搭建实习实训平台,实施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办好各类创新创业比赛,汇聚创新创业“ 新动
5、能” ,多渠道、多方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以创新引领就业创业。(四)切实提升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学院要把就业指导服务作为基础工程,打造服务保障“ 新格局” ,推动服务精准化、指导精品化、管理精细化。深入推进“互联网+就业”新模式,搭建精准供需信息对接平台,针对毕业生不同特点和需求,送政策、送指导、送信息,为毕业生提供更多更有效的就业机会。发展就业指导工作队伍,针对毕业生差异化的就业需求,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咨询指导,推动就业指导课程与学科专业相融合,打造就业工作精品工程。以学生为本,全面细致了解学生求职需求,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千方百计创设就业岗位,想方设法达成就业
6、愿望,从推荐学生就业向关心学生成长和职业生涯指导转变,推动管理精细化,帮助毕业生积极主动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安全。(五)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建立健全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精准帮扶机制,准确掌握家庭困难、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的具体情况,按照领导关怀、责任到人、建立台账、资金扶持、求职指导、岗位推进等方面相结合的要求,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帮助学生尽快实现就业,并且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关怀和服务接续工作,持续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服务,确保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六)完善毕业生就业反馈机制。学院要以就业工作为切入点,促进“ 招生-培养 -就业”全链
7、条联动 ,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健全就业状况统计发布反馈制度,加强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认真编制并按时向社会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做好就业情况反馈,加强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认真听取吸纳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建议,推动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使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原则(一)坚持集体领导,凡是原则性问题,都要经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随意许诺或更改;坚持毕业生就业工作“ 五公开一监督” 的制度,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照章办事,杜绝不正之风。(二)毕业生在规定
8、时间内落实就业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者,纳入本年度就业方案给予派遣,同时学院给予本科毕业生就业奖励,按汕大医20069 号文件规定执行。(三)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学院的声誉,确保就业协议的履行。凡已经签定就业协议书的学生,原则上要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履约。(四)关于毕业生报到证签发、申请暂缓就业、档案管理等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精神执行。(五)严防就业信息失真。按照2018 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做到就业签约“四不准” ,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通过“全国高校 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 及 时上 报毕业生就 业信息,初次就
9、 业率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 9 月 1 日。省教育厅将根据高校报送的就业数据经核查后公布初次就业率,对就业统计数据造假的高校将追究第一、第二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五、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以及后续工作(一)高度重视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化解潜在矛盾,确保毕业生就业安全和文明离校。在下达就业派遣计划之前,要求毕业生办妥一切离校手续。(二)严肃学校纪律,对在就业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者,按违纪处分条例从严处理,直至取消派遣资格并向用人单位(局)通报。(三)完善毕业生档案,在学生毕业离校二十天内按就业派遣计划要求,通过汕头市邮政机要局或 EMS 寄发毕业生档案。六、其他有关事项本实施意见由汕头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在本意见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与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规定不一致的情形时,以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附件:汕头大学医学院 2018 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件:汕头大学医学院 2018 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为切实做好 2018 年我院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经学院讨论决定,成立汕头大学医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陈茂怀 边军辉副组长:李丽萍成 员:林大静 何萍 陈海滨 方燕君 李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