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12月22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发布,根据办法内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包含5大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扣除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CONTENTS修改主要内容简介五项专项扣除居 民 个 人预扣预 缴方 法典型问题解答加大对符合居民个人标准的境外人士税收优惠力度,以更好吸引境外人才;为支持鼓励自主创业,对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在计算经营所得时给予家庭生计必要支出减除;明确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可以依法扣除;优化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相关的纳税服务,明确工资、薪金所得可以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综合所得在汇算清缴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与新个人所得税法同步施行。修修 改改 的的 主主 要要 内内 容容五五项 专 项扣扣 除除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从2019年1月1日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