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6.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流程图办理机构: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业务电话:0851-86987016; 0851-86987015 监督电话:0851-85281622举报、投诉专项检查、日常巡查或市场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 移送管辖一般程序简易程序价格监督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取证两人以上执法,收集必要证据,制作现场检查或询问笔录立案对价格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回避执法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调查取证两人以上执法,收集证据案件审理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在案件调查终结后,以
2、案件调查报告为基础,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告知口头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权当场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退款义务告知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告知陈述申辩处罚决定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回避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陈述申辩 听 证备案 案件审查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案件调查报告、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责令退款通知当事人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当事人限期退还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 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