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 年安徽省县级青少年篮球锦标赛竞 赛 规 程一、主办单位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教育厅二、承办单位安徽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三、竞赛日期2012 年 7 月-10 月。四、参赛单位全省各县(含县级市)。五、竞赛项目男子组、女子组。六、运动员资格(一)运动员须是 199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拥有所代表县的户籍,其二代身份证必须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时间为 2011 月 12 月 31 日前。七、参加办法(一)每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二)每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2 人,运动员 12 名。运动员报名人数不得少于 10 人。(三)每队需准备深浅不同颜色的
2、两套比赛服,号码必须一致。号码编号、尺寸按篮球竞赛规则执行,否则不予参赛。(四)凡未在报名表上报名的教练员,比赛中不得进入替补席进行临场指挥。八、竞赛办法(一)本次比赛分为分区赛和总决赛二个阶段的比赛:1.分区赛(1)竞赛委员会将根据预报名情况划分分区赛的赛区。(2)分赛区参赛队伍 6 队或 6 队对以上,采取分组循环赛的竞赛办法,分为 2 个小组进行循环赛,小组前两名出线进行交叉赛和决赛,决出 1-4 名;分赛区参赛队伍不足 6 队,进行单循环比赛,决出名次。(3)分赛区各组别前两名获得参加总决赛的资格。2.总决赛(1)总决赛每个组别分为两个小组进行循环赛。小组前两名和三、四名分别进行交叉赛
3、和决赛,决出全部比赛名次。(2)总决赛分组抽签原则:每个小组分别有两支分区赛冠军和两支分区赛亚军队伍,同一赛区的队伍不在同一小组进行比赛。3.竞赛委员会可根据预报名情况及分区赛比赛情况,对总决赛的竞赛办法进行适当调整。(二)计分办法1.胜一场得 2 分,负一场得 1 分,弃权得 0 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如再相等,以整个循环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2.比赛分上、下半时,上、下半 时各分两节,每 节 10 分钟。全场可各暂停 5 次(上半时 2 次、下半时 3 次),
4、每节 5 次犯规后执行罚球。第一、二节之间休息 2 分钟,上、下半时之间休息 6 分钟。(三)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四)凡弄虚作假、虚报年龄或无故弃权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代表队参赛资格和全部比赛成绩并罚没赛风赛纪保证金,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九、录取名次与奖励(一)总决赛录取前 8 名,颁发奖杯。(二)本次比赛成绩将带入“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部县级金牌榜”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 风尚奖” 和“最佳拼搏奖”, 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四)本项赛事属可审批等级运动员赛事,具体审批情况依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2010 年 3 月版)执行。十、报名
5、(一)各单位须于 2012 年 3 月 31 日前进行竞赛报项,报项表(见附件1)加盖县、市两级体育行政部门的公章,寄至安徽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二)各单位于赛前 20 天进行分区赛报名。报名表(见附件 2)须加盖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公章, 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三)各单位报名时,须提供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以便于进行运动员资格审查。(四)手写、涂改以及未按要求填写的报名表一律不予受理。(五)参赛队获得总决赛参赛资格后,允许更换 3 名运动员参加总决赛。十一、经费(一)各参赛队报到时需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 1000 元,如无违纪行为发生将如数退还。(二)其他经费另行通知。十二、联系方式安徽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青少年体育部电话/传真:0551-2886955地址:合肥市芜湖路 97 号 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