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诚聚通石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及加工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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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济宁诚聚通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及加工改建项目1前 言一、项目由来济宁诚聚通石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4 月,是一家主营矿石开采的企业。依据邹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8-2015 年),邹城市境内石灰岩、熔剂灰岩、花岗石具有产出层位稳定,矿石质量好、规模大等特点。目前已探明石灰岩 资源储量 96648.4 万吨。济宁诚聚通石材有限公司委托徐州万源地址矿产研究有限公司2016 年编制完成了山东省邹城市大束镇柯楼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济宁诚聚通石材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取得该项目的采矿许可。该公司于 2016 年月 12 月编制了济宁诚聚通石

2、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及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取得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批复文号:邹大环审20172 号;并于 2018 年 1 月通过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随着公司发展,原有项目已不能满足市场需要,该公司决定投资建设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及加工改建项目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该项目的建设 必 须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四十五、非金属矿采选业 137、土砂石、石材开采及加工”中“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邹城市属于水土流失重点保护区

3、,根据要求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济宁诚聚通石材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组接受委托后,对项目区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调研,详细了解了项目周围情况,并制定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计划。建设单位在报告书编制期间进行了公众参与公告和问卷调查工作,深入细致地了解了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项目组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项目特点本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订本)之规定,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为允许建设类项目,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设备及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本项目原有矿区已开采

4、多年,本项目在原有采场的基础上进行开采,采区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加工区建设自动化骨料生产线替代原有三条加工生产线。济宁诚聚通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及加工改建项目22、本项目开采期矿山开采及碎石加工产生的粉尘产污节点较多,需针对不同排放形式分别采取环保措施,减少粉尘污染。3、本项目闭矿期将对采空区进行土地复垦,生态恢复,因生产破坏山体而造成对植被、动物、景观等生态环境要素的不利影响逐渐消失。三、污染物防治措施1、废气(1)本项目废气来源主要为采场无组织排放粉尘和破碎、筛分有组织排放PM10,采矿区产生的粉尘为连续排放,根据预测,无组织排放 TSP 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

5、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大气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叠加背景值后,土旺村的 TSP 和 PM10 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且项目排放 TSP 和 PM10 对敏感点贡献值不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2)交通运输扬尘造成的环境影响在道路两侧 50m 以内,只要做好抑制扬尘的措施,矿区运输产生的扬尘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3)项目周围粉尘无超标点,项目运行后周围村庄的粉尘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质量标准的要求,可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浓度及排放性质,可确定项

6、目粉尘卫生防护距离为采场边界外 50m 范围,最近的居民点为土旺村,距离矿区边界约 1350m,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理,回用于农田堆肥,不外排,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拟建项目生产用水量很小,对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量影响很小。拟建工程在严格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厂区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对当地地下水影响很小。3、噪声经预测,拟建项目建成运行后,噪声不会对敏感点产生影响,附近敏感保护目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洗车台、沉淀池泥沙以及职工生活

7、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筛选后外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济宁诚聚通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及加工改建项目3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矿区绿化的生物量与矿区现有生物量相比有所增加,矿山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绿地面积大为增加,评价区的水土流失模数明显降低,水土流失量比先前有较大降低。矿山开发不可避免的使物种多样性受到影响,改变一些动物的栖息环境,因此矿山采终后短期内仍不能完全恢复生态环境,必须经过一个较长阶段的恢复,才能达到新的生态平衡。四、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生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污染物治理措施合理、规范,项目按照环评

8、报告中要求设置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保证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我公司在济宁诚聚通石材有限公司和相关单位的大力协助下,于 2018 年 10 月对矿区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调查,在收集资料、征求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项目组的努力,编制完成了本报告书。报告书编制期间,建设单位在评价范围内进行了公众参与和调查,深入细致地了解了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项目组参阅了大量的有关资料。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得到邹城市环保局大束镇环保站和有关专家的热情指导和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建设单位济宁诚聚通石材有限公司以及监测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9、!项目组2018 年 12 月济宁诚聚通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及加工改建项目4济宁诚聚通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及加工改建项目5目 录1 总则 .11.1 编制依据 .11.2 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 .41.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51.4 评价因子筛选 .61.5 评价标准 .61.6 评价等级 .101.7 评价范围 .131.8 环境保护目标 .131.9 评价技术路线 .142 现有项目工程分析 .162.1 公司概况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162.2 现有项目工程概况 .162.3 现有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12.4 现有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 .243

10、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63.1 项目由来与建设背景 .263.2 项目基本情况 .263.3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333.4 污染物产生及污染防治措施 .383.5 污染物产生及污染防治措施 .55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84.1 自然环境概况 .584.2 社会环境概况 .654.3 相关区域规划 .674.4 区域环境质量概况 .704.5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715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735.1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735.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795.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83济宁诚聚通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及加

11、工改建项目65.4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87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96.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96.2 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976.3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1066.4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086.5 声环境影响评价 .1156.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216.7 生态影响评价 .1226.8 环境风险评价 .142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57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论证 .1577.2 拟建项目设计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587.3 废水处理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597.4 废气处理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597.5 噪声处

12、理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1627.6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与技术经济论证 .1637.7 环境绿化 .1647.8 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的效益和技术论证 .1647.9 小结 .167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688.1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1688.2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1698.3 小结 .1709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1719.1 环境管理 .1719.2 监测计划和方案 .1759.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1779.4 总量控制 .1809.5 小结 .18010 结论和建议 .18110.1 评价结论 .18110.2 建议 .184济宁诚聚通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的

13、开采及加工改建项目7附件:1、关于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委托书;2、济宁诚聚通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及加工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批复;3、采矿许可证;4、原有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批复;5、备案登记证明;6、建设项目审批登记表;附图:1、图 1.8-1 拟建项目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图2、图 1.8-2 项目地理位置图 3、图 2.1-1 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图4、图 3.1-3 项目区域地表水系分布图5、图 3.1-4 邹城市地下水水源保护地位置图6、图 2.2-2 厂区平面布置图7、图 3.2-4 矿区地质地形图8、图 3.3-1 大气监测布点图9、图 3.4-1 地表

14、水及地下水监测点位图9、图 4.2-2 卫生防护距离示意图10、图 4.3-1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路线图济宁诚聚通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及加工改建项目8济宁诚聚通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及加工改建项目11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通过;(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5、(2016 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29 颁布,2012 年 7 月 1 日施行;(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682 号令,2017 年 7 月 16 日;(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 4 月 28 日修订,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10)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 号;(11)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2007 年 5 月 23 日;(1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2005.12.3;(1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

16、1 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 2013 年 21 号令;(1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15)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2006.2.14;(16)淮河流域水污染物防治暂行条例(国务院1995第 183 号令);(17)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 6512013 2013-07-23 实施);济宁诚聚通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及加工改建项目2(18)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2006 年 09 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1.2 地方法规与政策(1)山东省人大第 99 号令山东省环境

17、保护条例(2001.12.7 第九届省人大常委会第 24 次会议修正);(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2005.11.25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 24 次会议修正);(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39 号文件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6)72 号,2006.6.29);(4)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3.11.28 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5 次会议通过);(5)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人大 2001 年 12 月修订);(6)山东省社会和经济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3);(7)山东省水污染防

18、治条例(2000.10);(8)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污染规划实施意见(南水北调办、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建设部、水利部、环保总局,2003.9);(9)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2012.5.23);(10)山东省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2003.3);(11)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办法(2003.1);(1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紧急通知(鲁环发电(2002)8 号);(1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60 号;(14)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规划(2002.7);(15)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6.11.30);(16)鲁政发2003530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的批复;(17)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 6 项地方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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