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104 济微线宁阳兖州界至兖州化肥厂路口段大修工程勘察设计招 标 文 件招标人: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9 年 2 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1第五章发包人要求4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9第 1 章 招标公告S104 济微线宁阳兖州界至兖州化肥厂路口段大修工程经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勘察设计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信息1、招标项目编号:E37080103740052120072、工程名称:S104 济微线宁阳兖州界至兖
2、州化肥厂路口段大修工程勘察设计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概况:S104 济微线宁阳兖州界至兖州化肥厂路口段大修工程,路线全长约11.296 公里,起止桩号 K100+848K112+139,一、二级公路,路基宽 28/15 米,路面宽26/12 米。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设一个勘察设计标段,包括全线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附属工程等的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配合服务工作等。7、勘察设计周期7.1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全部勘察设计文件。7.2 后续服务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开始
3、至竣工验收止。8、招标人: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济宁市建设南路 23 号联 系 人:房清雷 0537-2936917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联系人:杨沛沛 15650429766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三、报名
4、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1、报名时间:2019 年 2 月 22 日2019 年 3 月 1 日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五、重要说明各投标企业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
5、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2019 年 2 月 22 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称: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址:济宁市建设南路 23 号1.1.3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沛沛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电话及传真:156504297661.1.4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和标段划分项目名称:S104 济微线宁阳兖州界至兖州化肥厂路口段大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370801037400521200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1.1.5 建设地点 济宁市1.1.6 标段
6、建设规模S104 济微线宁阳兖州界至兖州化肥厂路口段大修工程,路线全长约 11.296 公里,起止桩号K100+848K112+139,一、二级公路,路基宽 28/15 米,路面宽 26/12 米。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 100%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设一个勘察设计标段,包括全线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附属工程等的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配合服务工作等。1.3.2 勘察设计周期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全部勘察设计文件1.3.3 安全要求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1.3.
7、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审查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 1业绩要求:见附录 2人员要求:见附录 3信誉要求:见附录 41.4.2 联合体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无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1 分包 不允许招标文件的发布招标文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企业登录后,查看“本单位正在投标的项目”栏目,下载对应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等其他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
8、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文件,统称为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2019 年 3 月 4 日 24 时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2.2.22.3.1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2019 年 3 月 5 日时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次招标文
9、件费 300 元,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投标文件形式 双信封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依据国家规定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3 报价方式 总价3.2.4 最高投标限价 以补遗的形式发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无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贰万柒仟元人民币;(小写)27000 元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一般账户或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的账户提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交纳
10、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19 年 3 月 21 日 9 时 00 分前。户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河支行账号: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咨询电话:05372653217(业务)05373202119、2653277(技术)请各投标人注意:1、各银行办理业务及投标保证金划转到账需要一定时间,望各投标人尽早到银行办理汇款或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建议大额资金(五万元以上)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1 个工作日前进行汇款,小额资金(五万元以下)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进行汇款或办理
11、加急汇款。2、请各投标人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和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妥善保管,以备应急使用。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4 投标文件的编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另加 1 份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文件(U 盘版,密封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中) 。3.7.5 装订的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采用 A4 纸打印后胶装成册(技术文件采用 A3 纸) ;2、
12、投标文件每册均须采用胶装方式在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4、招标人发布的补遗书(如有)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之“四、其他材料”章节内。3.7.6 电子投标文件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2、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第一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人须使用建设工程电子化运行管理系统的“标书编制软件” (投标人在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时领取)编制第一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
1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第一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开标时对第一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第一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的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的投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按照电子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组成设置” ,按节点分别导入相应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生成正式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因投标人不按设置的节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的,相应部分不予计分。4、网络操作咨询电话(电子信息部):0537-3202119、0537-2653277注:1、使用电子签名
14、认证证书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应随身携带其电子签名认证证书(请勿密封)。2、投标人须将第二个信封投标文件拷入 U 盘中,第二个信封投标文件不得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1.1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以及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文件应统一密封在另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4.1.2封套上应写
15、明的信息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 2019 年 3 月 21 日 9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注:投标人须将标注本单位名称且包含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文件 U 盘密封入第二个信封内。4.2.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 年 3 月 21 日 9 时 00 分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北路147 号原师专院内 5 号楼)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退还给投标人。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