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宁县湫头乡西沟村塬子组至凤凰塬砂石路工程一、投 标 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1、我方已仔细研究正宁县湫头乡西沟村塬子组至凤凰塬砂石路工程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 ,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 ,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 元(¥ ) 。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7、我方如中标,将按发改委价格(2003)857 号、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向正宁县湫头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缴纳中标服务费,并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随即支付。投标人: 甘肃鹏华实业集团
3、新鹏华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 9 号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745000 正宁县湫头乡西沟村塬子组至凤凰塬砂石路工程二、投标书附录投 标 书 附 录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目号 约定内容 备注1 缺陷责任期 1.1.4.5 自实际交工日期2 逾期交工违约金 11.53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1.54 提前交工的奖金 11.65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11.66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16.1.17 开工预付款金额 17.2.18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17.2.19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7.3.3(1)10 逾期付款
4、违约金的利率17.3.3(2)11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 17.4.112 质量保证金限额 17.4.113 保修期 19.7投标书签署人签名: 甘肃鹏华实业集团新鹏华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正宁县湫头乡西沟村塬子组至凤凰塬砂石路工程三、 投标担保担标担保注:本投标担保采用现金,投标担保金额为每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甘肃鹏华实业集团新鹏华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4 年 05 月 26 日正宁县湫头乡西沟村塬子组至凤凰塬砂石路工程四、授权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托书声明:我 李鹏廷 系 甘肃鹏华实业集团新鹏华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甘肃鹏华实业集团新鹏华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的范军昌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 标 人: 甘肃鹏华实业集团新鹏华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2014 年 0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