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 年葫芦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全力维护我市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根据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 年辽宁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公通201549 号)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至 2016 年 1 月底,在全市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一、目标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大力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全面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实现进一步提升校园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进
2、一步提升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工作协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案事件发现防范处置效能,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的工作目标。二、主要措施各地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进一步强化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进一步强化警校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六个“进一步强化”重要措施,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校园安全的各项工作。(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
3、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 ,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一要强化校园内部保卫力量规范化建设。指导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年富力强的保安员,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和生活管理教师,确保 24 小时有人值班。同时,每所学校都要组建一支由青年教师组成的护校队伍,能够在紧急情况与保安共同做好先期处置。二要加快技防物防设施标准化建设。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
4、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 29315-2012) ,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大对校园重点部位技术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推进达标工作,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工作,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城市校园的达标率、联网率要达到 8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侯区域,设置隔离栏、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特别是乡镇农村校园要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力争在 2015 年底前实行封闭式管理。三要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要继续深入开展“看门行动” ,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员、车辆登记
5、制度,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可疑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二)进一步强化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要建立经常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安防基础设施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农村校园,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继续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黑网吧、 “黄赌毒”等
6、治安乱点,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三)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各地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高峰勤务机制和“护学岗”的经验做法,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对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的校园,在高峰勤务时段要派出携带武器的警力加强重点守护。对正在实施危害师生安全行为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果断控制处置。要充分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
7、边治安防控工作,加强校园门口值守及周边巡查,注意发现学生上下学期间出现的可疑情况、人员,并及时报告、报警,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园突发事件。乡镇和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案事件。每个城市校园要建立不少于一支的护校志愿者队伍,每个乡镇农村校园都要有村校联防队伍开展巡防。(四)进一步强化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要结合各地校园治安特点,全面排查校园周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人员、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社会闲散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严
8、防其铤而走险。要充分依托基层组织,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涉及校园内师生的矛盾纠纷,学校、幼儿园及上级主管部门要逐一耐心细致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防止矛盾升级。针对新学期开学、举办家长会、上下学等特殊时间节点,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化解工作,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及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加强网络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此外,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完善处置校园突发性暴力案件(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校园突发性暴力案件(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做到一校(
9、园)一案,每学期都要组织学校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五)进一步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建设。各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及时沟通涉校园安全情况信息,增强预警能力。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动向性情况信息和线索的收集研判和梳理分析,及时通报辖区公安机关,提前预警,及早防范,避免酿成重大案事件。二要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对师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定期参加学校召开的家长会,听取意见建议,督促家长做好学生、儿童的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教育部门
10、要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 ,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三要充分发挥校园周边警务室的作用。要依托校园周边警务室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的沟通联系,警务室民警每周到校园工作不少于 2次,加强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的收集掌握,对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保持高度敏感性,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四要加强应急联动。要充分发挥校园图像监控系统的“视频巡逻”功能,密切校园安保人员与派出所、街面武装巡逻力量之间的实时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涉园案件事故,警校双方能够快速反应,整体联动,高效开展案事件处置、伤员救治、秩序维护
11、和现场控制等工作。(六)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制定校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考评体系。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已明确每学期将组织开展全国校园安全督导检查;省、市、县公安、综治、教育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推动开展校园安全网上巡查试点建设,将视频巡查与现场督导检查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校园督导检查效率和水平。要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
12、涉校园安全案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上级部门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综治部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三、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组织领导。在市综治办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领导下,市公安局会同市综治办、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国成为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赵光瑞、市教育局副局长刘饱满为副组长的市“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支队长宋雨春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并将此次“护校安园”行动纳入市综治办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
13、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各地要参照此模式,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力抓好相关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常态化分析研判校园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加强校园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公安机关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及时排查涉校涉园矛盾纠纷,协助做好化解、稳控;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清理整治力度,加强对校园安全监督、指导;严密校园周边地区治安防控及高危人员排查管控,
14、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综治部门要协调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和村校联防等工作,组织实施校园安全工作综合治理考核。(三)完善机制建设,提升工作能力。各地要坚持打一仗进一步,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四)强化督导考核,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不间断地组织开展省市、县、乡三级校园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公安机关要按照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省厅和市局的系列文件要求,依法将全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纳入三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列管,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安全隐患检查整改、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教育部门要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综治考核评价体系;综治部门要根据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考核及“平安校园”创建考核等有关要求,统筹各部门考核项目,做好相关考核工作。附件:2015 年辽宁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