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研发费加计扣除最新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永如高永如ABOUT ME关于我关于我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注册税务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会计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江苏省会计高级职称评审专家 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 50%加计扣除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形资产成本的 150%摊销摊销【财税201734号:2017.1.1日-2017.12.31日科技型中小企业75%加计扣除。】【财税201899号: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财税2015119号 第四条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除外)75%加计扣除】;【财税201734号:2017.1.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