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破解农民工讨薪困局【摘 要】农民工问题实际上是国家发展的一个战略问题。农民工工资的拖欠,所伤害的不仅仅只是农民工及其家人,也给城市治安、城市经济的发展带来许多不良的影响,更主要的是它割裂了城乡协调发展,加剧了城乡二元结构,阻止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拖住了中国城市化的步伐。因此,要加强政府对项目和资金的源头调控,将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常态化、制度化,并建立劳动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多层次、全方位的配合、协调机制,从根本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关键词】破解;农民工讨薪;困局 一、形成欠薪的原因 (1)建设资金不到位造成拖欠。在工程在建过程中,有的工程由于建设单位资金紧张,无法及时足额
2、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施工单位在拿不到工程款的情况下,开始拖欠农民工工资;有的工程由于建设、施工双方在合同履行或工程质量上出现纠纷,施工单位也无法及时拿到工程款,继而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还有的是由于个别施工单位不够诚信,即使拿到了工程款也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2)建筑分包体系还不够完善。一是建筑市场中的“包工头”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一些施工总包单位在承接到工程后,将工程交给“包工头” , “包工头”内部又层层转包,层层收取管理费。二是建筑劳务市场不健全。建筑施工总包单位虽然与建筑劳务企业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劳务企业普遍还没有形成固定的专业化队伍,缺少必要的技术、管理人员,
3、劳务企业往往也将工程转包给一些“包工头” ,这些“包工头”内部也存在层层转包,层层收取管理费的现象。 (3)失信惩戒机制还不够健全。目前,鹤壁市虽然已建立了一些诚信管理制度,但对没有任何资质、资格的“包工头”的管理,还没有很好的行政管理手段。一些“包工头”失信后,有的欠薪逃匿,往往还要依靠公安部门的力量来追讨。 二、采取的措施 (1)坚持日常投诉举报制度和案件督查制度。严格执行拖欠案件举报投诉制度。畅通举报投诉热线,明确专人负责受理日常投诉,坚持快速立案、快速查处的原则,切实加大了举报专查力度。对收到的拖欠投诉案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下发督办函 ,进行跟踪督促,要求欠款单位制定还款计划,限期
4、还款。对经书面催告,又无正当理由不制订或不履行还款计划的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进行通报批评和公开曝光。对长期拖欠工程款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限制其在鹤壁的招投标活动;对恶意拖欠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企业,坚决清出鹤壁建筑市场。 (2)坚持重点时段重点预防。一是要求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节日期间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开发企业要对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发现拖欠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开通受理农民工投诉拖欠工资绿色通道,实行“24 小时值班制” ,完善应急预案,妥善解决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二是严厉查处拖欠行为。
5、对拒不偿还欠款的建设单位和恶意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将采取列入清欠黑名单,责令其停业整顿,暂停房屋预售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降低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信用类别,停止其招标投标资格,外地企业清出鹤壁建筑市场,资质动态考核中降低或取消资质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三是严厉打击“不法讨薪”和“欠薪逃匿”行为。对于极少数企业或一些不法分子弄虚作假、伪造拖欠证据索取不当利益,或为达到其他目的,以讨薪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事件,给社会带来负面、甚至恶劣影响的“不法讨薪”行为,要对有关企业及责任人给予严厉惩处,并予以曝光;触犯法律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此外,对极个别“包工头”的“欠薪逃匿”情况,施工企业要及时
6、向公安机关举报,以便及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企业和民工的合法权益。四是由劳动、城建、公安等部门联合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区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及时解决。 (3)坚持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凡在鹤壁参与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总承包企业和建设单位必须向市财政专户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未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携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退还保障金。建设行政部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该工程无拖欠行为的,方可办理退还手续;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保障金优先用于清偿
7、农民工工资。 (4)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工程担保是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后,由项目的建设方和施工方与专业工程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约,包括投标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四项。其中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是由建设方投保;投标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是由施工企业投保。工程项目参加工程担保后如出现工程款拖欠问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要求担保公司先行支付工程款,如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要求担保公司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这样更有利于我们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清欠工作的管理和调控。 (5)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为有效处置拖欠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及时化解矛盾,维护
8、全市大局稳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民工工资支付应急措施。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经市劳动部门调查,认为有必要从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强制支付的,由市劳动部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先予划支意见书及先予划支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审批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先予划支意见书及先予划支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审批表后,由相关科室签署意见,交领导审批签字后,由市劳动部门开出收据,经市财政部门将划拨的保障金转入市劳动局账户,由市劳动部门负责监督发放到工人手里。 (6)加大劳动执法力度。加大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各县区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到“快立案、快处理、快结
9、案” 。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及时解决。三、建议 (1)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市场不规范也是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一个主要原因。建筑市场普遍存在着低价竞标、由于用工混乱造成用工主体不明,工资支付责任不清,出现承包亏损时, “包工头”往往唆使或雇用农民工以讨要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甚至采取极端手段给政府施压。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非法分包等行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建筑施工企业使用无资质劳务队或包工头。进一步加强标后监管及建筑市场监管,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出租(挂靠)资质、违法分包、转包及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 (2)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有些企业用人行为不规范,用工不签劳动合同,解决劳动争议
10、无凭无据,这就为一些企业提供了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可乘之机。因此,要堵塞漏洞,就应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包括劳动报酬、工资支付、违犯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的有关条款。这样才能为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提供书面依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及时解决。(3)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要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守法和维权的自觉性。要逐步提高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要让他们懂法、用法,在法律框架下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媒体应多向其宣传维权知识、方法、程序,加强劳动法的宣传等。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以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好的典型及时曝光和宣传,增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 (4)健全监督机制。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 1 月 23 日发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解释,针对使用暴力恶意欠薪的行为进行了刑法规定,这对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很好的保护。在法律保护的同时,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还将强化监督手段、加强政策宣传,从源头加大对农民工合法利益的保护,让农民工走出年年讨薪、年年又被欠薪所困惑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