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申请人部分)本人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自愿提交项目(课题)申报书,在此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科技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杜绝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所列违规行为,所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已按要求落实了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不以任何形式实施请托行为,申报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和实施全过程中,恪守职业规范和科学道德,遵守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杜绝以下行为:(一) 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二) 购买、代写、代投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三) 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等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