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入境通行证申请告知(港澳居民证件遗失、损毁或者失效) 一、申请条件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的2、受理机关申请人向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三、申请材料(一)填写完整并粘贴有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一份(二)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三) 香港居民需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四)澳门居民需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四、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 15 日内签发五、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证件种类 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出入境通行证三个月一次出境有效每本 20 元国家物价局 财政
2、部1993价费字164 号六、全区各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电话单位 电话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12891580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22626117桂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35829930梧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42022070北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92092570防城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06126501钦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72833655贵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56790331玉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52824271百色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62848818贺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45136800河池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82285783来宾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24213390崇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15025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