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义务责任书(适用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研究生导师)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知悉对本部门(或本项目、本人的在读研究生)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本人庄重承诺:一、承认在负责部门工作、承担军工科研项目时所产生的任何秘密信息,为国家和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所有。二、本人对工作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的事项,在工作期间、退休或出国后,绝不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并遵守涉密人员脱密期的管理规定。三、熟悉并掌握本部门或本项目的保密工作情况(涉密事项掌握和涉密人员基本情况掌握);四、积极采取具体措施组织落实单位保密工作部署,并负责对本部门(本项目、本人的在读研究生)进行保密提醒和教育;五、对保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的监督检查;六、按单位规定履行保密工作职责;七、同意根据国家保密法和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保密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在本人行为违反保密规定时,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有权马上终止本人接触国家秘密的资格,调离涉密岗位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本保密责任承诺书自本人签订之日起生效。承诺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