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证 书作为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以下简称沈阳生态所)的研究生、博士后,我保证做到:1. 严格遵守中国科学院及沈阳生态所的各项规章制度。2. 不得将沈阳生态所的技术成果及技术资料擅自公开或出让,在毕业、出站、退学或其它原因离开沈阳生态所时,主动将所有样品、实验记录本、工作报告及数据资料等交给导师或所内有关部门。3. 在离开沈阳生态所后,发表与在沈阳生态所学习期间有关的论文或使用论文工作成果时署名单位应为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且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亦署名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4. 我同意中科院沈阳生态所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可以公布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内容除外)。 同时我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中国科学院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我同意恪守规定中的各项条款并保证维护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规定,我自愿接受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