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课题”)研究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第三条市社科规划课题要着重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着重研究我国和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规律,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大力推进学科建设,注重新兴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