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高层民用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持续巩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攻坚整治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重大隐患,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青岛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聚焦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风险隐患,切实解决消防设施完好率不高的突出问题。通过整治,实现我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社会群体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坚决遏制高层民用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区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整治范围此次整治范围为全区已建成投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即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