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设置要求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9.15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设置预防接种单位的指导意见 加强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建设。每个乡(镇、街道)应至少设置 1个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 一级 门诊,每个县(市、区)应设置至少 1个 24小时提供服务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二级门诊。承担疑似狂犬病病毒暴露者伤口处置、人用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接种服务,并提供暴露前预防性狂犬病免疫接种服务。接种服务项 目 一 级 二 级开 诊时间 每日固定工作 时间 开 诊 24小 时 开 诊伤 口 处 理能力具 备为 狂犬病暴露者提供 级和非外科手 术 的 级 一般 伤 口处 理能力。在
2、一 级门诊 基 础 上,具 备处 理贯 穿 皮肤及皮肤 肌肉撕裂等 级严 重、复 杂伤 口的能力;具备进 行 伤 口 缝 合、外科手 术 的能力。接种能力 储备 狂犬疫苗和被 动 免疫制 剂 ,具 备 狂犬疫苗接种和被 动 免疫制 剂 使用能力。资质要求 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和预防接种单位资质。 负责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的人员,须经过狂犬病防治、动物致伤、伤口处置、预防接种和副反应处理等专门培训并在上岗证上单独注明。人员配备要求一 级 二 级医 护 人 员配 备门诊 每班次至少需含 1名具有 执业资质 的医师 或 执业 助理医 师 、 1名具有 预 防接种 资质的 专业 人 员 。在一 级门诊
3、基础 上,至少有 1名具有 执业资质 、 经过专门培 训 的外科医师 。门诊布局一 级 二 级分 区门诊 面 积须满 足工作需要, 设 有候 诊 (就 诊 )区、 伤 口 处 理区、 预 防接种区和留 观 区四大功能区, 标识 明 显 ,各区布局合理,相 对 独立。在一 级门诊 基 础 上, 伤 口 处 理区和免疫接种区分室(或分区且相 对 隔离)设 置,面 积 总 面 积 在 30平方米以上伤 口 处 理区和免疫接种区面 积 各在15m2以上。副反 应处 置区( 抢 救区) 可 设 置 需 设 置门诊布局 设置在一般预防接种门诊,要与儿童免疫预防接种区域隔离,专室接种狂犬疫苗。 设置在其他医
4、疗机构的,要相对独立,尽量与急诊科、外科相邻。 开设或增设在其他机构内的门诊独立设置,有单独门道进出公示要求 公示狂犬病暴露处置流程、免疫程序。 公示疫苗、被动免疫制剂及伤口冲洗消毒的种类、接种方法、作用、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 公示疫苗及被动免疫制剂进出货价格、接种服务价格和耗材费。疫苗接种价格必须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 张贴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画或提供宣传手册折页等。设备要求一 级 二 级配 备 独立的 伤 口冲洗基本 设 施、 伤 口 处 置所需基本器材,具有独立用于 伤 口冲洗的高地位水池或 专 用冲洗 设备 ,保 证 提供温水冲洗。在一 级门诊 基 础 上,需配 备专业伤 口清洗
5、设备 (含 专 用清洗液)。配 备抢 救或疫苗接种副反 应处 置用的器械和 药 品,主要包括急救床、氧气瓶、 输 液器、血 压计 、体温 计 、听 诊 器、 压 舌板、 简 易呼吸器、一次性注射器等急救 设备 。配 备专门 的急救 药 品柜,柜内配 备盐 酸 肾 上腺素、 盐 酸异丙 嗪 、地塞米松、西地兰 、重酒石酸 间羟 胺、洛 贝 林、尼可刹米、葡萄糖和葡萄糖酸 钙 注射液等急救 药品。疫苗和被 动 免疫制 剂 存 储 用冰箱需配 备 自 动 温度 检测设备 或温度 记录设备 。接种台旁配 备临时 存放疫苗的小冰箱或冷藏包。配 备 空气消毒 设备 ,如医用空气 净 化消毒机、紫外 线 灯等。接种管理 -登记报告 做好就诊病人的门诊登记,按月汇总上报数据。登记表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并妥善管理保存,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