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疗安全加强医疗安全做好医疗纠纷的做好医疗纠纷的防范及处理防范及处理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患纠纷化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2013年以来,原卫生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在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等方面多措并举,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并将人民调解这一成功做法加以规范和推广。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颁布实施。总体思路上主要是以下三点:一是平衡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二是关口前移,通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畅通医患沟通渠道,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倡导以柔性方式化解医疗纠纷,减少医患对抗,促进医患和谐。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条例条例在医疗纠纷预防方面规定了哪些内容?在医疗纠纷预防方面规定了哪些内容?一是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