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一节第一节 物权法律制度概述物权法律制度概述一、物权法律制度概况一、物权法律制度概况 物权法:是指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财产法的两个支柱:财产法的两个支柱:物权法-财产的归属法债权法-财产的流转法 本章阐述的物权法律制度,以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为依据,如三者发生冲突,以物权法为准。二、物的概念与种类 物权法上的物权法上的物物,指有体物,是除人的身体之外,凡能为人力所支配,独立满足人类社会生活需要之物。特点:1、有体性(行为、权利、智力成果除外)2、可支配性(空气、星星月亮、尾气除外)3、在人的身体之外(脱离身体除外)【例题单选题】下列选项中能成为民法上的物的是()。A.商标 B.空气 C.镶在人嘴里的假牙 D.放在地上的假牙【答案】D物的种类:1、流通物、限制流通物与禁止流通物2、动产与不动产3、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4、消费物与非消费物5、可分物与不可分物6、主物与从物7、原物与孳息物 分类要点举例1.动产与不动产物权变动要求不同: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不动产如:土地、房屋2.主物与从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