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农村养老保险基金01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0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0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0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05CONTENTS目目录录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农村养老保险基金1.新中国成立初期2.改革开放初期3.“新农保”时期(2003年至今)目录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新中国成立初期新中国成立初期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改革开放初期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件(试行方案),方案中规定:“有条件的基本核算单位可以实行养老金制度。”方案中还对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条件进行了规定,即参加集体劳动满10年以上,年满65岁的男社员和60岁的女社员均可享受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标准一般为10元-15元,最高可达20多元,当时约有42万左右的农民领取了养老金。养老金来源主要由生产大队和各生产队按比例分担,且从队办企业利润和公益金中支付。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