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纪工委监察分局巡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检查职能,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严肃性和有效性,促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根据党章、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要求,结 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 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纪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要求,做好巡查的各项工作。着力查找和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机关干部廉洁从政方面以及机关效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推进(单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大力
2、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建设美丽新做出积极贡献。二、组织领导(单位)年度巡查工作由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有关规定成立巡查工作组,巡查组成员如下:组 长:张三 纪工委书记 13888888888成 员:李四 纪工委副书记 159999999992王老五 纪工委工作人员 13111111111三、时间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巡查组拟于 月 日至 月 日到(单位)巡 视检查。四、巡查内容(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以及履行法定职责情况。(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情
3、况。(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和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及廉政勤政情况。(四)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包括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件处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五)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服务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情况。(六)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以及党务、政务公开等服务平台和监督机制建设的情况。(七)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巡查的其他事项。五、巡查方式3采取发布公告、召开会议、查阅资料、座谈了解、明查暗访、受理检举控告等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出席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四重一大”等有关会议;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个别谈话,了解掌握
4、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对“四重一大 ”有关事项进行跟踪 调查。巡查可延伸到所属系统。六、实施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 月份)1制定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组织召开巡查动员大会。3设立监督巡查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纪工委、监察分局举报电话 2222222,举报邮箱:。4在(单位)党务公开栏公示本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接受群众监督。(二)组织实施阶段( 月至 月)1根据(单位)的实际,开展监督巡查活动,确保确立的巡查内容全年至少巡查 1 次。2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个别谈话等活动。3出席有关重大事项的研究或重大活动的开展。44出席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监督。5定期召开班子成员
5、和所属系统、内设股室站等负责人座谈会,全面了解工作情况。6受理检举、控告。巡查期间,受理检举、控告,并通告初核调查,进一步发现和查找领导班子和党员、监察对象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总结评价阶段( 月份)1巡查组巡查结束及时写出巡查报告,由县纪委、监察局向县委、县政府呈报。2涉及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报经县纪委、监察局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初核;违纪事实清楚的,报县纪委常委会批准立案调查。3.巡查中了解掌握的有关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的情况,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由县纪委向组织部门通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项重要依据。4.巡查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或巡查组提出的
6、具有前瞻性、借鉴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或经县纪委、监察局提出意见建议后,由 纪工委、监察分局向(单位)领导班子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七、纪律要求5(一)巡查组要按照规定职责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查单位的日常工作,不处理被巡查单位的具体问题,对涉及到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不作个人表态并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请示、报告。年度巡查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要妥善保管,及时归档。(二)巡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的反应真实情况。对属于巡查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应当了解而没有了解,应当报告而没有报告的,甚至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实行责任追究。(三)巡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擅自向被举报人透露反映者的情况和反映材料的内容;不提出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要求;不接受被巡查单位的宴请、礼品以及高消费娱乐活动安排等;不做其他可能影响巡查工作的事项,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有回避情形的,应请示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回避。(四)被巡查单位要自觉接受巡查监督,支持和配合巡查组的工作,按要求如实报告情况,及时提供有关原始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