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w目的 为保障建筑机械的正确、安全使用,发挥机械效能,确保安全生产;建设部2001年7月30日发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一2001 J119一2001),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行业标准;其中的绝大部分条文为强制性条文。规程共分十二章一千二百八十四条,包括:1 总则;2一般规定;3动力与电气装置;4起重吊装机械;5土石方机械;6水平和垂直运输机械;7桩工及水工机械;8混凝土机械;9钢筋加工机械;10装修机械;11饭金和管工机械;12铆焊设备。w适用范围适用于建筑安装、工业生产及维修企业中各类建筑机械的使用。对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具用指导作用。w 建筑机械使用总体规定人员要求20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205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机械使用的规定208 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