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2 2 术语和符号术语和符号2.1 2.1 术术 语语2.1.1消防水源 向水灭火设施、车载或手抬等移动消防水泵、固定消防水泵等提供消防用水的水源,包括市政给水、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v以水为主要介质的灭火设施,区别于其他介质(干粉、气体)v水灭火设施有三个用途:灭火、控火 和冷却,灭火不是唯一用途2.1.2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能始终保持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需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消防给水系统。2.1.3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或流量,火灾时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加压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量的消防给水系统。2.1.4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能满足消防车或手抬泵等取水所需的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和流量的消防给水系统。v2.1.5消防水池 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v2.1.6高位消防水池 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水的储水设施。v2.1.7高位消防水箱 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应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储水设施。v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