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u 20032003年年1010月月28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次会议通过。u 2011 2011年年4 4月月22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u 根据根据20112011年年4 4月月22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二次修正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六章执法监督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 则第一章总 则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 目录目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所需证件: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