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规划和实施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在保证学生活动的连续性和长期性的基础上,要处理好课内与课外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并拓展学生的活动空间与学习场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状况,反映出学校教师的教育理念,反映出学校与教师全面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状况,同时也折射出社会及家庭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关注和支持程度。实施的主体教师对课程的实施起着主导作用,承担制定具体课程方案、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学生是综合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者。要根据课程活动的需要,积极争取家长,校外活动场所指导教师、社区人才资源等有关社会力量。实施的主体研学旅行是考察探究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活动方式考察探究活动(原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服务活动设计制作活动职业体验及其他活动信息技术劳动技术包含内容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社会调查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勤工俭学动漫制作编程机器人动手制作陶艺创作创客军训学工学农场馆教育基地教育少先队活动党团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的四种主要活动方式课程实施的特点活动时间长活动场所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