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结核药物的毒副反应及处理课件抗结核药物治疗的原则是:1 早期治疗;2 适宜剂量;3 联合用药;4 规律用药;5 坚持全程。结核病化疗过程中,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比较常见,可累及各个器官系统,表现形式多样,可以是比较轻微的不需要处理但可导致化疗终止甚至危及生命,我们要高度重视。1 用药前,要了解病人的疾病史、过敏史、要作肝肾功能、血常规等检查。2 向病人说明用抗结核药物可能出现的副反应及其处理方法。抗结核药物毒副反应的处理原则 3 毒副反应轻微的病人应在医生的观察指导下继续用药,同时给予对症处理。4 口服抗结核药物应晨间空腹、顿服,如病人对药物耐受性较差,可由县(区)结防所(科)医生决定将空腹、顿服药改为饭后服用或分次服用。5 如毒服反应较重,应及时报告县(区)结防所(科)或嘱病人到结防机构就诊,经临床观察停用副反应的药物。但不得自行任意改变化疗方案。6 如发生严重反应,应及时停药并报告上级部门,及时到县(区)结防所(科)门诊或转综合医疗机构诊治。异烟肼常见的不良反应:周围神经病变药、物性肝 损害、嗜睡/昏睡罕见不良反应:惊厥,糙皮病,关节痛,粒 细胞缺乏症,类狼疮反应、皮疹,急性